关于年产10万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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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0万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 (略) 审批科。

项目名称:

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南陵县经 (略) (略) 3号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评机构:

上海 (略)

公示时间

2024.11.8-2024.11.14

项目概况:

打造4条全自动仓储生产线,主要生产仓库货 (略) 内智能输送设备,建成达产后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切割粉尘经切割机收集后经滤筒除 (略) 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和软帘封闭收集后经滤筒 (略) 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 (略) 理后排放;喷塑粉尘经喷粉房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后排放;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应标准;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相应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相应标准。(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最终进入南陵县经 (略) (城西) (略) 理厂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南陵经 (略) (城西) (略) 理厂纳管要求。(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理。一般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塑粉、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 (略) 置;危险废物,如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规范贮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五)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0054吨/年、氮氧化物0.1346吨/年。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略) 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部门意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略) 南陵县生 (略)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 (略) 审批科。

项目名称:

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南陵县经 (略) (略) 3号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评机构:

上海 (略)

公示时间

2024.11.8-2024.11.14

项目概况:

打造4条全自动仓储生产线,主要生产仓库货 (略) 内智能输送设备,建成达产后年产*套仓储物流智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切割粉尘经切割机收集后经滤筒除 (略) 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和软帘封闭收集后经滤筒 (略) 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 (略) 理后排放;喷塑粉尘经喷粉房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后排放;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应标准;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相应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相应标准。(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最终进入南陵县经 (略) (城西) (略) 理厂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南陵经 (略) (城西) (略) 理厂纳管要求。(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理。一般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塑粉、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 (略) 置;危险废物,如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规范贮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五)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0054吨/年、氮氧化物0.1346吨/年。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略) 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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