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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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珠海 (略)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请依法保护利用历史建筑。

  附件:1. (略) 人民政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批复

   2.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珠海 (略)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请依法保护利用历史建筑。

  附件:1. (略) 人民政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批复

   2. (略) (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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