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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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略) 古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古政〔2024〕25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略)-04-01-(略)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东、南 (略) ,西至南新塘河,北至伏龙新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略)㎡,总建筑面积(略).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33㎡、地下建筑面积(略).11㎡,容积率1.89,建筑密度25.5,绿地率30%。(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8.(略)元,预备费964.(略)元。资金来源:由张家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7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14日


(略) (略) 古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古政〔2024〕25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长明堂地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略)-04-01-(略)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略) 古林镇张家潭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东、南 (略) ,西至南新塘河,北至伏龙新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略)㎡,总建筑面积(略).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33㎡、地下建筑面积(略).11㎡,容积率1.89,建筑密度25.5,绿地率30%。(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8.(略)元,预备费964.(略)元。资金来源:由张家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7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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