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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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翠 (略) :

你单位《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立项的请示》(甬翠建〔2024〕2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略) 西门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后河巷沿线空间的品质提升;包括沿街立面提升、室外景观提升、现状美化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94.*元,其中工程费用155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元,工程预备费84.*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3日


(略) 翠 (略) :

你单位《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立项的请示》(甬翠建〔2024〕2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周边街道 (略) 更新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略) 西门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后河巷沿线空间的品质提升;包括沿街立面提升、室外景观提升、现状美化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94.*元,其中工程费用155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元,工程预备费84.*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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