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南宁市良庆区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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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南宁市良庆区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筹建组:

你们报来的《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成立登记,并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后,须按照核准的章程进行活动,依法接受业务主管单 (略) 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 (略) (略) (略) 的监督管理,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重大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二、每年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三、单位名称如有变动,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四、单位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如有变动,应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五、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单位出版刊物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此复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筹建组:

你们报来的《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成立登记,并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略) (略) 瑞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后,须按照核准的章程进行活动,依法接受业务主管单 (略) 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 (略) (略) (略) 的监督管理,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重大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二、每年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三、单位名称如有变动,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四、单位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如有变动,应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五、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单位出版刊物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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