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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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

屯昌县 (略) 拟对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1 文章来源:屯昌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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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屯昌县屯 (略) 1号2楼(广兴酒店对面)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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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邮编:#

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
屯昌屯城恒鑫水泥制品厂"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羊角坡9 (略)
河南金环 (略)
年产5000根水泥管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以及堆存产生的扬尘。经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粉尘经喷淋除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运营期生活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 (略) 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小,厂内设三级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在雨水的冲刷下粉尘进入水体流入外环境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环评要 (略) 四周设置截流沟,并在末端设置1个6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用来收集前10分钟内的雨水,沉淀后回 (略) 洒水降尘。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悬辊机、滚焊机、搅拌机、桥吊等生产过程,其声强度为70 dB(A)-90 dB(A)。通过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消音等措施严禁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钢筋废料、废钢模外售综合利用,水泥罐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 (略) 理;项目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资 (略) 置。
本项目属于商品混凝土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屯昌县总体规划(2006-2030)局部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自 (略) 、风 (略) 、饮用水水 (略) 、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 (略) 等法律法规禁止开 (略) 域,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废水:生活污水化 (略) 理后用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项目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 (略) 域声环境质量良好,项 (略) 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屯昌县 (略) 拟对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1 文章来源:屯昌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屯城恒鑫水泥管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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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屯昌县屯 (略) 1号2楼(广兴酒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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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屯城恒鑫水泥制品厂"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羊角坡9 (略)
河南金环 (略)
年产5000根水泥管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以及堆存产生的扬尘。经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粉尘经喷淋除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运营期生活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 (略) 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小,厂内设三级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在雨水的冲刷下粉尘进入水体流入外环境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环评要 (略) 四周设置截流沟,并在末端设置1个6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用来收集前10分钟内的雨水,沉淀后回 (略) 洒水降尘。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悬辊机、滚焊机、搅拌机、桥吊等生产过程,其声强度为70 dB(A)-90 dB(A)。通过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消音等措施严禁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钢筋废料、废钢模外售综合利用,水泥罐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 (略) 理;项目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资 (略) 置。
本项目属于商品混凝土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屯昌县总体规划(2006-2030)局部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自 (略) 、风 (略) 、饮用水水 (略) 、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 (略) 等法律法规禁止开 (略) 域,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废水:生活污水化 (略) 理后用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项目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 (略) 域声环境质量良好,项 (略) 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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