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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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

临高县 (略) 拟对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22 文章来源:临高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省 (略) 县 (略)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邮编:#

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
(略) "
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居居民委员会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原 (略) (略)
湖北 (略)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m2,总建筑面积为3917.94m2,包含1栋2F综合楼、1栋1F的咨询楼(原有建筑),1栋1F的病房楼(原有建筑和新建混合),1栋1F的后勤楼,拟对该原有建筑进行重新装修改造。 项目设置诊疗科目:综合科(含内科、外科等)、精神科、老人病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劳动定员50人,床位98张,门诊量为10人/d。
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大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社会服 (略) ,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琼卫医[2018]3号)中的“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中的统筹规划原则,局 (略) , 重点补短板, 提高医 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 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受规划限制, (略) 场规律进行配置, 但大型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时应与同类相当规模公立医疗机构统筹考虑。 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 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本项目建设与海南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符。
1)与《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海南 (略) 位于华 (略) 用地#.10m2,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可知,其中#m2为建设用地,20m2为园地。本项目退让20m2作为绿化用地,其余用地建设的范围,因此符合临高县规划要求。 3)与海南省生态红线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3项目生态红线图)及附图6《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可知,该项目不属于 (略) 和 (略) 范围内,因此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要求。 3)项目与当地医疗卫生行业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临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 (略) 、 (略) 申请设置的通知》临卫计字[2018]121号,同意 (略) 。本项目设置符合当地医疗卫生行业规划。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多文镇原 (略) (略) ,为原 (略) 老院用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声环境及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因此,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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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外排,因此,不设总量控制。
项目运营期种植绿化,绿化率达到45%,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大,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1、项 (略) 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H2S、氨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2、本项 (略) ,根据《声环 (略) 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中的“4.2”条,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 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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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 (略) 拟对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22 文章来源:临高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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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居居民委员会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原 (略) (略)
湖北 (略)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m2,总建筑面积为3917.94m2,包含1栋2F综合楼、1栋1F的咨询楼(原有建筑),1栋1F的病房楼(原有建筑和新建混合),1栋1F的后勤楼,拟对该原有建筑进行重新装修改造。 项目设置诊疗科目:综合科(含内科、外科等)、精神科、老人病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劳动定员50人,床位98张,门诊量为10人/d。
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众智医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大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社会服 (略) ,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琼卫医[2018]3号)中的“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中的统筹规划原则,局 (略) , 重点补短板, 提高医 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 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受规划限制, (略) 场规律进行配置, 但大型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时应与同类相当规模公立医疗机构统筹考虑。 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 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本项目建设与海南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符。
1)与《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海南 (略) 位于华 (略) 用地#.10m2,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可知,其中#m2为建设用地,20m2为园地。本项目退让20m2作为绿化用地,其余用地建设的范围,因此符合临高县规划要求。 3)与海南省生态红线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3项目生态红线图)及附图6《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可知,该项目不属于 (略) 和 (略) 范围内,因此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要求。 3)项目与当地医疗卫生行业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临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 (略) 、 (略) 申请设置的通知》临卫计字[2018]121号,同意 (略) 。本项目设置符合当地医疗卫生行业规划。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多文镇原 (略) (略) ,为原 (略) 老院用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声环境及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因此,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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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外排,因此,不设总量控制。
项目运营期种植绿化,绿化率达到45%,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大,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1、项 (略) 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H2S、氨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2、本项 (略) ,根据《声环 (略) 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中的“4.2”条,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 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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