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kV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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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kV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略) (略) :

你局所报的《 (略) (略) 关于核准220千伏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4〕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 (略) 调峰能力及电力系统灵活性,解决已列入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试点项目清单中的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接入系统需要,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411-*-04-05-*。 (略) (略)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凤翔街 (略) 220kV昔本变电站内。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在220kV昔本变电站站址预留位置新增1个220kV接入间隔及安装相关配套设施,本期无新征用地和拆迁赔偿。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施工总工期6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

四、本工程已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关于220kV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可研、初设、施设一体化设计)的意见》(云电基建〔2024〕206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相应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发 (略) 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2024年11月7日

  

(略) (略) :

你局所报的《 (略) (略) 关于核准220千伏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4〕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 (略) 调峰能力及电力系统灵活性,解决已列入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试点项目清单中的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接入系统需要,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411-*-04-05-*。 (略) (略)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凤翔街 (略) 220kV昔本变电站内。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在220kV昔本变电站站址预留位置新增1个220kV接入间隔及安装相关配套设施,本期无新征用地和拆迁赔偿。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施工总工期6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

四、本工程已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关于220kV昔本变中核临翔储能项目一期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可研、初设、施设一体化设计)的意见》(云电基建〔2024〕206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相应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发 (略) 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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