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 (略) 编制的《吉 (略)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 (略) 经 (略) 开发大街1567号。厂区坐标为122°49′11.314″E,45°35′2.401″N。该项目拆除现有改造的生物质锅炉,原址新建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 (略) 生产用蒸汽和生活取暖用热(供热范围为 (略) ;供热总面积约为#m2),并建设配套除尘设施,本次锅炉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治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占地,不得超出项目占地范围,施工物料应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抑尘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下水管 (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锅炉产生的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机械除尘+布袋除尘器组合除尘技术,锅炉烟气经治理后经现有3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应采取以下无组织控制措施,生物质燃料采用封闭式燃料仓贮存,燃料上料采用封闭式廊道,设置封闭式灰渣库,灰渣出渣采用加水作业进行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制要求。
当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锅炉、机械除尘器、生物质气化不完全或是不能有效去除可燃气体中的粉尘颗粒物,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隔声减振措施,选购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隔声罩,产噪设 (略) 。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暂存于一般固 (略) ,及时组织清运,最终经综合利用或妥 (略) 置,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建设。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七、此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吉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 (略) 编制的《吉 (略)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 (略) 经 (略) 开发大街1567号。厂区坐标为122°49′11.314″E,45°35′2.401″N。该项目拆除现有改造的生物质锅炉,原址新建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 (略) 生产用蒸汽和生活取暖用热(供热范围为 (略) ;供热总面积约为#m2),并建设配套除尘设施,本次锅炉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治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占地,不得超出项目占地范围,施工物料应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抑尘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下水管 (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锅炉产生的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机械除尘+布袋除尘器组合除尘技术,锅炉烟气经治理后经现有3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应采取以下无组织控制措施,生物质燃料采用封闭式燃料仓贮存,燃料上料采用封闭式廊道,设置封闭式灰渣库,灰渣出渣采用加水作业进行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制要求。
当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锅炉、机械除尘器、生物质气化不完全或是不能有效去除可燃气体中的粉尘颗粒物,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隔声减振措施,选购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隔声罩,产噪设 (略) 。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暂存于一般固 (略) ,及时组织清运,最终经综合利用或妥 (略) 置,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建设。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七、此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