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陆运河陆屋镇沿线村庄道路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平陆运河陆屋镇沿线村庄道路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发改投〔2024〕62号
关于平陆运河陆屋镇沿线村庄道路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屋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平#运河#屋镇沿 (略) 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劳动成果,同意建设平#运河#屋镇沿 (略) 交通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县#屋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灵山县#屋镇(石子岭村、新胜塘村、晒鱼岭村) (略) (略) 硬化以及修复已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道路总长度为4.64千米。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概算413.#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10.#元,占中央资金30.27%,预计吸纳脱贫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低收入群众等群体22人参与工程建设)其中工程建安费364.#元,其他投资费用48.#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四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五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六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七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六、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县 (略)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2.项目概算汇总表
灵山县发 (略)
2024年9月30日
灵发改投〔2024〕62号
关于平陆运河陆屋镇沿线村庄道路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屋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平#运河#屋镇沿 (略) 交通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劳动成果,同意建设平#运河#屋镇沿 (略) 交通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县#屋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灵山县#屋镇(石子岭村、新胜塘村、晒鱼岭村) (略) (略) 硬化以及修复已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道路总长度为4.64千米。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概算413.#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10.#元,占中央资金30.27%,预计吸纳脱贫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低收入群众等群体22人参与工程建设)其中工程建安费364.#元,其他投资费用48.#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四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五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六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七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六、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县 (略)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2.项目概算汇总表
灵山县发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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