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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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良庆镇 (略) 良庆一队申请的良庆一队综合楼项目城乡规划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1号。

二、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三、调整理由

该项目于2017年5月22日获得规划总平的批复(审批号为WGH*);于2018年11月28日获得建筑单体方案的批复(审批号为*);于2020年7月及2020年9月获得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审批号*-*、*);于2020年11月28日获得2#建筑外立面方案的批复。建设单位为优化建 (略) ,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总 (略) 进行调整,并申请办理新建楼栋(1#楼、4#楼、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

四、调整内容

(一)总平调整

取消原已批总平15F的1#综合楼(未建设),拟在原批1#综合楼位置新建5栋综合楼,分别为1-1#、1-2#、4-1#、4-2#、4-3#综合楼;1-1#、1-2#综合楼层数为3层,两栋楼之间设置有3F连廊相连通;4-1#、4-2#、4-3#综合楼层数为6层,4-1#与4-2#楼、4-2#与4-3#楼之间设置有6F连廊相连通;在用地西侧增设人行出入口,其 (略) 及场地结 (略) 变化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53调整为*.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6平方米调整为*.64平方米;容积率由3.96调整为3.24,建筑密度由38.78%调整为39.79%,绿地率由30.28%调整28.49%,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的647个调整为529个(仍满足设计条件0.9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5387个调整为4407个(仍满足设计条件7.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求)。

(二)建筑单体方案调整

1-1#、1-2#、4-1#、4-2#、4-3#综合楼平面轮廓、层数、功能等 (略) 调整,地下室结合新建各楼 (略) 对北侧地下室轮廓、柱网布置、停车位设置行调整;外立面结合地块现状和周边已建楼栋风格以及新建楼 (略) 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报建仅在2#、3#综合楼以外的 (略) 域进行新建楼栋的相关设计,该地块2#综合楼及3#综合楼为已建建筑(相关建筑轮廓、层数、功能、外立面等均保持不变),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调整后各楼栋退间距及规划指标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略) 9 (略) 行政中心6楼)。

(二)良庆一队综合楼项目现场。
(三) (略) (略) (略) 站(http://**)。

六、意见反馈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9 (略) 行政中心6楼 (略) )。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良庆镇 (略) 良庆一队申请的良庆一队综合楼项目城乡规划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1号。

二、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三、调整理由

该项目于2017年5月22日获得规划总平的批复(审批号为WGH*);于2018年11月28日获得建筑单体方案的批复(审批号为*);于2020年7月及2020年9月获得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审批号*-*、*);于2020年11月28日获得2#建筑外立面方案的批复。建设单位为优化建 (略) ,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总 (略) 进行调整,并申请办理新建楼栋(1#楼、4#楼、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

四、调整内容

(一)总平调整

取消原已批总平15F的1#综合楼(未建设),拟在原批1#综合楼位置新建5栋综合楼,分别为1-1#、1-2#、4-1#、4-2#、4-3#综合楼;1-1#、1-2#综合楼层数为3层,两栋楼之间设置有3F连廊相连通;4-1#、4-2#、4-3#综合楼层数为6层,4-1#与4-2#楼、4-2#与4-3#楼之间设置有6F连廊相连通;在用地西侧增设人行出入口,其 (略) 及场地结 (略) 变化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53调整为*.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6平方米调整为*.64平方米;容积率由3.96调整为3.24,建筑密度由38.78%调整为39.79%,绿地率由30.28%调整28.49%,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的647个调整为529个(仍满足设计条件0.9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5387个调整为4407个(仍满足设计条件7.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求)。

(二)建筑单体方案调整

1-1#、1-2#、4-1#、4-2#、4-3#综合楼平面轮廓、层数、功能等 (略) 调整,地下室结合新建各楼 (略) 对北侧地下室轮廓、柱网布置、停车位设置行调整;外立面结合地块现状和周边已建楼栋风格以及新建楼 (略) 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报建仅在2#、3#综合楼以外的 (略) 域进行新建楼栋的相关设计,该地块2#综合楼及3#综合楼为已建建筑(相关建筑轮廓、层数、功能、外立面等均保持不变),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调整后各楼栋退间距及规划指标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略) 9 (略) 行政中心6楼)。

(二)良庆一队综合楼项目现场。
(三) (略) (略) (略) 站(http://**)。

六、意见反馈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9 (略) 行政中心6楼 (略) )。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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