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89号的公告
合山市《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89号的公告
《关于审批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请示》(合乡振报〔2024〕10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89号)公告如下:
同意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涉及调整项目资金金额合计387.*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安排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资金*元进行资金来源调整(附件2)
同意将*元衔接资金用于安排北泗镇东亭村粮食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元衔接资金用 (略) 澳洲坚果产业核 (略) 新品种与新技术引进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原已用收回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安排*元资金,调整至预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二、同意将调整出来的衔接资金137.*万元重新安排项目(附件3、4)
(一)岭南镇古城村古城屯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元,由岭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附件3)。
(二)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尾款44.*万元、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尾款3.*万元,由市农业农 (略) 统筹,各镇、各市直单位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包括: (略) 、岭南镇、北泗镇、河里镇、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附件5)。
(三)2024年短期技能培训班以奖代补*元、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54.*万元,由市农业农 (略) 负责实施(附件4)。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 (略) 电话:*;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26.com;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 (略) ;
地址: (略) 岭 (略) 5号。
附件:1.(合政函〔2024〕89号)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
2.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来源调整表
3.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4.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5.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前)
6. (略)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尾款明细表
(略) 农业农 (略)
2024年10月28日
《关于审批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请示》(合乡振报〔2024〕10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89号)公告如下:
同意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涉及调整项目资金金额合计387.*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安排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资金*元进行资金来源调整(附件2)
同意将*元衔接资金用于安排北泗镇东亭村粮食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元衔接资金用 (略) 澳洲坚果产业核 (略) 新品种与新技术引进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原已用收回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安排*元资金,调整至预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二、同意将调整出来的衔接资金137.*万元重新安排项目(附件3、4)
(一)岭南镇古城村古城屯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元,由岭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附件3)。
(二)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尾款44.*万元、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尾款3.*万元,由市农业农 (略) 统筹,各镇、各市直单位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包括: (略) 、岭南镇、北泗镇、河里镇、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附件5)。
(三)2024年短期技能培训班以奖代补*元、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54.*万元,由市农业农 (略) 负责实施(附件4)。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 (略) 电话:*;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26.com;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 (略) ;
地址: (略) 岭 (略) 5号。
附件:1.(合政函〔2024〕89号)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
2.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来源调整表
3.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4.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5.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前)
6. (略)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尾款明细表
(略) 农业农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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