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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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110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 (略) 安东园

3. 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大学规 (略)

5. 项目概况: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位于 (略) 经 (略) 安东园,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元,在现有后整饰车间内建设,不新建厂房和新增用地面积。主体为在现有的后整饰车间内新增喷涂线、干法贴膜线等相关设备,并配套建 (略) 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12小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喷涂设备清洗废水。现有工程已完成验收,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产 (略) 置方式不变。

本项目生产 (略) 理后全部回用,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饰废气和干法贴膜废气。

涂饰废气经生产线密闭和抽风管道收集后,通过11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分别由11根约29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干法贴膜废气经生产线密闭和抽风管道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分别由2根约29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 (略) 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和周边大气监测数据,项 (略) 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另外,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喷涂机、干法贴膜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设备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项目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针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 (略) 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

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 (略) 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可得 (略) 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 (略) 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 (略) 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 (略) 96号1号楼4楼

3. 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 (略) 96号1号楼4楼。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鞋底*双。2024年3月12日,该项 (略) 发 (略) 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漆雾洗涤废水经配套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高浓度漆雾洗涤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 (略) 置;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略) (略) 南 (略) 理 (略) 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描漆、晾干、喷漆、照射、烘干、喷枪清洗、打 (略)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调漆工序在密闭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描漆、晾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喷枪清洗、打样废气由连接水帘喷漆柜的集气管道负压收集(水帘除漆雾),烘干废气通过在台面烘箱出料口上安装的集气罩收集,1#~3#描漆线、晾干、1#~2#喷漆线、烘干、喷枪清洗过程产生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3#~6#喷漆线、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7#~8#喷漆线、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调漆、照射线、9#喷漆线、喷漆打样、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4)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

项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废描线笔、漆渣、废活性炭、废清洗溶剂、高浓度漆雾洗涤废液、原料空桶、废卷纸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在落实好各项固 (略) 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 (略) 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110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 (略) 安东园

3. 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大学规 (略)

5. 项目概况: (略) (略) 皮革后整饰绿色技改项目位于 (略) 经 (略) 安东园,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元,在现有后整饰车间内建设,不新建厂房和新增用地面积。主体为在现有的后整饰车间内新增喷涂线、干法贴膜线等相关设备,并配套建 (略) 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12小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喷涂设备清洗废水。现有工程已完成验收,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产 (略) 置方式不变。

本项目生产 (略) 理后全部回用,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饰废气和干法贴膜废气。

涂饰废气经生产线密闭和抽风管道收集后,通过11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分别由11根约29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干法贴膜废气经生产线密闭和抽风管道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分别由2根约29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 (略) 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和周边大气监测数据,项 (略) 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另外,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喷涂机、干法贴膜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设备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项目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针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 (略) 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

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 (略) 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可得 (略) 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 (略) 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 (略) 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 (略) 96号1号楼4楼

3. 建设单位: (略)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鞋底*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 (略) 96号1号楼4楼。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鞋底*双。2024年3月12日,该项 (略) 发 (略) 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漆雾洗涤废水经配套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高浓度漆雾洗涤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 (略) 置;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略) (略) 南 (略) 理 (略) 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描漆、晾干、喷漆、照射、烘干、喷枪清洗、打 (略)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调漆工序在密闭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描漆、晾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喷枪清洗、打样废气由连接水帘喷漆柜的集气管道负压收集(水帘除漆雾),烘干废气通过在台面烘箱出料口上安装的集气罩收集,1#~3#描漆线、晾干、1#~2#喷漆线、烘干、喷枪清洗过程产生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3#~6#喷漆线、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7#~8#喷漆线、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调漆、照射线、9#喷漆线、喷漆打样、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4)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

项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废描线笔、漆渣、废活性炭、废清洗溶剂、高浓度漆雾洗涤废液、原料空桶、废卷纸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在落实好各项固 (略) 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 (略) 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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