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退回《祥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退回《祥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祥源 (略) :

  2024年10月25日, (略) 报送的《祥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技术评估。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表》,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未分析铝灰渣贮存过程所产生的氨气污染源强等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退回该报告表。

  特此函告。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抄送:福建 (略)

附件下载

   (略) 祥源 (略) :

  2024年10月25日, (略) 报送的《祥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技术评估。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表》,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未分析铝灰渣贮存过程所产生的氨气污染源强等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退回该报告表。

  特此函告。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抄送:福建 (略)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