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5日至7月28日,区委巡察二组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的意见,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 (略) 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坚决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略) 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 (略) 委巡察二 (略) (略) 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莆秀建党组〔2023〕30号), (略) 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罗列,细化整改工作任务,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号入座,研究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股室、单位、责任领导、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转化巡察成果。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总 (略) 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转变干部作风, (略) 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总书记关 (略) 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先后通过党组理论学总书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加快推进 (略) 埭头镇、南日镇、月塘镇等剩余3镇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扫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埭头镇、南日镇、月塘镇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及专家评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基础上,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切实转化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
(3)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3年6月26日印发并公开《关于做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受理的通知》(莆秀安居〔2023〕4号)和《保障房新系统操作指南》,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及申请方式,指导各类住房困难群体按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全区共有保障性租赁住房665套,目前已配租587套,配租率88.27%,现有轮候对象4户待配租,于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配租选房。二 (略) 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审核群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根据审核轮候情况,2023年3月17日印发《 (略) 2023年第一季度保障性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方案》(莆秀安居〔2023〕2号)、2023年10月31日印发《 (略) 2023年第四季度保障性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方案》(莆秀安居〔2023〕5号),及时开展选房配租工作。三是对保障性住房配套设备进行排查及维护,已于2024年1月补充四新保障房消防器材、对该保障房墙体涂料脱落部分进行重新粉刷,并要求该保障房相关保洁人员定期清理地下室卫生等。组织人员不定期对保障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针对“‘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韧性不足”问题。
(4)“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滞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住房和 (略) 已编制《 (略) “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内容包 (略) ,无需另行单独编制《 (略)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 (略) 级主管部门 (略) 级规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按照专项规划要求,202 (略) 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2块(折合177.5亩),我区住房已从“总量供不应求”转向“总量供求基本平衡”的新阶段。
(6)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通报的莆田站黄土裸露、笏石镇岐厝村、梅山村零星裸房及垃圾成堆问题, (略) 沿线环境整治要求,我区已完成整治,并已于2023年11月1日通过省级验收。二是 (略)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性管理机制初稿,并完成征求意见。该机制方案于2024年1月26 (略) 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4年3月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
3.针对“践行‘ (略) 人民建, (略) 为人民’理念不彻底”问题。
(8)落实省“保交楼”任务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因该项目停工多年,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该项目所有房源、 (略) 查封冻结,且2022年第一批国债专项借款未分配资金,导致项目前期工作需要较长时间,项目未复工建设,被省住建厅来信催办。接到省住建厅催办信后, (略) 级主管部门对接,累计已争取保交楼专项资金(略)元,2023年5月份该项目已全面复工,目前已完成2#、3#、5#楼砖砌、二构、内粉刷、保温工程,正在进行屋面、外粉刷、门窗及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同时,我局已于2023年7月4日完成该项目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和资产负债评估。
(9) (略) 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迎祥街( (略) (略) 段)、迎祥街( (略) (略) 段)、 (略) (秀山街至天马街段)已于2023年7月份开工建设,目前迎祥街( (略) (略) 段)、 (略) (秀山街至天马街段)已于2024年4月23日验收并通车;迎祥街( (略) 至毓秀东段)已完工,正在组织竣工验收,迎祥街中段因标高差异延后施工,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24年8月份竣工验收。
4.针对“贯彻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有落差”问题。
(11)协调推动农村污水程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原未完成施工 (略) 已全部完工。目前已进入工程验收阶段,正在协同各镇村、环保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整改复核及验收工作, (略) 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已累计组织东庄镇东沁村、白山村、莆头村、石头村、石前村、苏厝村等6个村竣工验收。
5.针对“重点领域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4)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顶社河沿线截污管修复工程已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针对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完善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佐证材料及影像资料归档留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土海湿地公园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整改通知指出的钢筋规格及间距不符等11项问题未整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在质监站的监督及参与下,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基验槽及桩基进行验收,后于2023年11月23日经各部门、单位验收,该项目验收合格。三是对项目人员加强日常监督,加强项目质量安全巡视,每周组织召开例会,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抽查,对于不在岗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约 (略) 罚,针对吴 (略) 施工人员未在岗所产生的罚款,将在余下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7号楼一二层主体结构蜂窝麻面问题已整改。同时,开展自查,发现现场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并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由领导带队,不定期随机抽取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因问题14“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对项目负责人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6)消防审验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调整充实消防审验业务人员。由原1名经办人员充实到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3年10月24至27日,组织消防中心干部赴漳州、泉州参加由省住建厅主办的工程消防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2023年11月9日 (略) (略) 政项目开展“消防月”消防应急演练。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7)工作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于2023年10月11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 (略) 置工作机制》(莆秀建党组〔2023〕29号)。二是组织修订完善《 (略) (略) 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提醒约谈制度,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印发《 (略) (略) 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4号)、《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关于意识形态提醒约谈制度》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5号)。三是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各股室(部门)负责人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扩大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研讨材料。二是在研讨会前,通知各位党员干部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切忌照搬照抄。三 (略) 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整等产生工程费用。同时,2023年1月12日为了支付农民工工资,经施工单位申请,发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通车。三是对涵港大道秀屿段标线提升项目项目经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项目经理对代签的单子进行补签,后续加强工程内业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1)落实审批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已进行问题排查并完善项目人防质量监督记录表。二是2023年12月11日, (略) 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栏目中对相关项目专家论证报告情况进行社会公示。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值班表,确保节假日 (略) 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反馈到位。四是组织建筑业股干部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每季 (略) 场行为检查,对施工现场开展合同履约评价。持续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监理单位履职尽责。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发现监理单位存在不履职尽责行为的,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五是目前已安排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对行政审批进行初审及复审两阶段审查,经两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办结。对于相关材料的容缺,要求建设单 (略) 政府“一事一议”备忘录后受理。
因问题51“落实审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对人防办负责人许某某、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质安站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2)招标施工企业项目库建而不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破损沥青零星工程等4个项目为应急抢修工程,为先施工再后补手续,项目实施时小额库尚未建立,故施工单位非库内单位。下一步将加强小额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小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荔港大道四新段污水管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为先施工再后补手续,项目实施时小额库尚未建立,故施工单位非库内单位。三是月塘镇排水沟改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公司2019-2020年度小额库已于2020年5月过期,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故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3)合同签订不规范、约束力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发包人已于2023年10月31日向承包人发函通知明确项目管理人变更违约相 (略) 罚要求。二是已加强项目监管,同时组织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略) 场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地扬尘治理调研。
(60)会议记录要素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党组、局务会会议记录,党组会、局务会按要求记录议事决策过程、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等。
1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61)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通知各位党组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谨防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3年11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班子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拟于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再次提醒全体党员谨防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1名干部重新提交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二是6名干部重新按要求提交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略) 只有5名党员,不具备成立支委会条件。因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在2021年组织生活会方案体现支委议程,目前已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学,2023年11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因问题61“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对党组成员吴某某、党员杨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二级主任科员林某某、党员顾某某、林某某、胡某某、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62)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因项目攻坚需要,党建办负责人抽调项目一线,导致出现由他人代写党支部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著作选读》等必读书籍和《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足迹》等特色教材纳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党组理论学。严格按照《 (略) 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发展党员。
三、巡察反馈 (略) 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巡察期间, (略) (略) 党组移交问题线索0件、移送信访件0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7名相关责任 (略) 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16人。
诫勉情况
1.因问题39“未履行采购程序”问题”问题,问题40“合同约定不合理””问题,对项目经办人何永军给予诫勉谈话。
2.因问题69“考勤不正常”问题, (略) 干部黄德明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5)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不理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秀政办〔2022〕1号)文件精神,由属地镇落实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配备农房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施关键节点到场巡查,监管力量不足的镇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略) 于2023年2月10日组织工作推进会部署各镇加紧落实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同时分别于2023年4月中旬、7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下旬组织开展农村建房 (略) 级层级督导,重点关注各镇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各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且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方案尚未明确,导致各镇此项工作尚未开展。目前已拟定购买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23年9月13日已 (略) 政府请示。 (略) 复函由各镇自行承担费用。二是经营性自建房月度巡检能准时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挂牌、自建房排查、50年以上老旧房屋整治均已完成。截至2024年1月3日,经营性自建房共2057栋,已全部挂牌且月度巡检能按时完成;自建房共(略)栋,已全部完成排查;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共1790栋,已全部完成。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各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且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方案尚未明确,导致各镇此项工作尚未开展。目前已拟定购买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并已 (略) 政府请示。 (略) 复函由各镇自行承担费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15)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莆秀建罚〔2018〕1号关于对某中学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行为予以(略) (略) 罚,我局于2018年7月2日送 (略) 罚决定书,涉案当事人于2018年7月25日缴纳罚款(略),逾期滞纳金共计(略)未缴纳。经催缴,该中学已于2023年11月15日缴纳逾期滞纳金(略)。二是莆秀建罚〔2021〕4号关于对四 (略) 在大件垃圾收 (略) 置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49元 (略) 罚,由于涉案当事人一直拒收相关执法文书,结 (略) 罚程序文书送达的相关要求,目前已致函涉案当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核实企业实际住所信息,后续将依法重新做 (略) 罚决定。三是莆秀建罚〔2021〕2号关于对江西 (略) 在 (略) 改造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11元 (略) 罚,因涉案当事人 (略) 罚提起法律诉讼,2022年10月13日审判机关依法做 (略) (略) 罚决定的判决。2022年10月18日,我局催告涉案当事人履 (略) 罚决定,当事人于2022年11月缴纳罚款(略).47元,但 (略) 罚款金额,我局依 (略)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四是莆秀建罚〔2023〕1号关于 (略) 在海产品加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82 (略) 罚,因涉案当事人不 (略) 罚决定, (略) 提起法律诉讼并于2023年8月1日开庭,目前暂未宣布判决结果。五是2024年1月2日, (略) 工作人员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 (略) 罚案件办理卷宗合规与程序规范业务培训。六 (略) 法制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福建省一体 (略) 》,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各项法定程序,规 (略) 罚具体环节。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对未结 (略) 罚案件及时跟踪案件动态并及时启动相关司法程序,确 (略) 罚规范实施。二是法制观念作为政务人员综合素质养成的一部分需长期进行培训,下一步将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三 (略) 罚为行政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合规意识需长期贯彻执行。下一步将逐案进行合规审查,按阶段形成报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4)公租房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3年11月份通过短信、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催缴,并及时进行核对。二是对公租房入住人员核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住户2人,核查出长期空置的房间3间,并对房租进行催缴,目前已收缴房租(略);对因辞职但未入住且未交纳房租的,将与原工作单位沟通,联系原租住人,并共同催缴。三是根据现场核对,已建议退房2间。四是已于2023年9月份完成对电梯基坑位置 (略) 理。 (略) 委、区政府沟通,制定相应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并增加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管理。
针对问题24“公租房管理混乱”问题,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个别干部离职,暂无法取得联系,房租收缴存在一定难度。加强与所在单位沟通,并共同催缴。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7)安置房建设管理慢作为。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为进一步 (略) 安置房建设回 (略) 置工作,切实维护安置房回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区政 (略) 级领导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成立《安置房建设回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 (略) 传〔2023〕21号)。二是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 (略) 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莆秀安居〔2023〕3号),对2023年棚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后 (略) 已于2023年5月回迁;梳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 (略) 政府争取资金,目前已拨付工程款(略)元。三是吴 (略) 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力度;东津坝 (略) 已回迁165户,回迁率85.5%,后 (略) 已回迁27户,回迁率48.2%;差价款未及时回收问题,已加大催缴力度,并送达律师函153件,起诉安置户17户,2023年以来已收缴差价款1886.(略)元。对剩余安置 (略) 公开拍卖,2023年以来已总成交274套,总建筑面积(略).91㎡,总成交金额5588.(略)元。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无法及时予以支付工程款,项目进度缓慢。因安置房选房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面积测算部分安置户存在异议,且部分安置户差价款数额较大等问题,导致回迁交房缓慢。下一步,差价款催缴方面,继续加大宣传及催收力度,跟踪、对接法律顾问,加快寄发催收律师函,并积极与镇、村配合,亲自上门与安置户讲政策、讲法律,努力做好安置户的思想工作。2024年1-3月份已共计清收差价款420.(略)元。并已于2024年2月份起诉5户安置户,3月份中旬起诉8户安置户,接下来每月拟起诉不少于5户安置户。 (略) 置方面,2024年第二 (略) 拍卖30套套房、2间工具间,面积共计7474.94㎡,评估价1670.(略)元;第三 (略) 拍卖17套套房、2间工具间,面积共计2147.31㎡,评估价617.(略)元;2024年第四 (略) 拍卖10套套房,面积共计1166.(略)元,评估价(略)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0)营商环境仍需优化。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 (略) (略) 办上的事项已全部配置到位,并安排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 (略) 政务中心大厅交流 (略) 审改办日常通知并及时做出梳理。二是经排查,2018年至今共收到履约保证金320.(略)元,已退还306.(略)元,剩余13.(略)元。三 (略) 委巡察办核对,未及时结算项目共17个,已完成7个项目送审,其中3个项目已审核完成,4个正在审核,剩余10个项目尚未达到送审条件。已通过正式文件函告及电话通知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送审资料后,立即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因施工单位未及时递交退款申请材料暂未退还,已发函告知施工单位抓紧提供退款材料,待收到退款材料后立即退还。二是通过正式文件函告及电话通知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送审资料后,立即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2) (略) 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目前已 (略) (略) (略) 政污水主干管修复工作。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略) (略) 排水中 (略) (略) 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目 (略) 理厂进水浓度已相对稳定。 (略) 目前已完成木 (略) 附 (略) 排查工作,管网缺陷修复工作已移交木 (略) 管委会实施。四是2019年以来,未使用的省、市专 (略) 新建改造资金共488.(略)元,已拨付295.(略)元,被回收(略)元。为保障整改成效,我局安排人员每月核对一次上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督促其加快施工,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补助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底。
(13)污水收集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未完成。目前已 (略) (略) (略) 政污水主干管修复工作。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截止2024年4月, (略) 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为44mg/L,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13.4%。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底。
(41)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部索尼相机于2011年2月和2013年7月购买,其中一部相机已找到,另外一部正在继续寻找中。二是人防通信车按照验收时间入账,因部分采购款尚未结清,无法办理交接手续。三是已 (略) 固定资产盘点,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将及时进行登记,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人防通信车按照验收时间入账,因部分采购款尚未结清,无法办理交接手续,下一步将进一 (略) (略) 争取资金支付,并争取尽快办理移交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7) (略) 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经核查, (略) (秀山街-天马街)一期于5月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5月7日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函,5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不存在逾期情况。二是清塘大道(第三实小段)人行天桥、涵港大道(苏塘段)人行天桥保函为后补,未按约定时间提交保函、签订合同等产生的罚金已通过电话及当面方式向施工单位催缴,但还未交纳。下一步将通过发函等方式向施工单位催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建设单位还欠施工单位工程款,且产生的罚金金额较大,施工单位难认可。下一步将加大沟通及催缴,并暂缓支付工程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9)小规模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30日出台《关于小规模工程发包及其管理制度的通知》。后续对小额项目将加强监管审核,对(略)以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二是其中涵港大道污水管漏水抢修工程项目取消,未拨付工程款;顶社溪清淤泥破坏管道修复工程已抽取审核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将针对重复计取的费用进行催讨。岭美渠化岛、 (略) 塌方修复及零星修补项目已完成审核,正在向施工单位进行催讨。
针对问题49“小规模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对项目经办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等待审核单位审核结果,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将针对重复计取的费用进行催讨。对于审核出来的项目,已向施工单位说明,尽快完成催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68)个别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管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该干部于2008年1月转业 (略) 下属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站,因转业档案移交缺乏组织介绍信,未能按时将组织关系迁入现单位。2008年6月原单位缩编并转隶,党组织管理移交新隶部队党委管理,因部队裁撤转隶人事更换等因素未能补办组织转移手续。2008年1月至今,未参加组织生活、未缴纳党费。 (略) 将根据相关组织规定进行办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该同志原服役的部队缩编并转隶,时间跨度较长,目前无法联系原部队。下一步将通过人武部门进一步核实。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1)长期借用企业员工。
整改情况:未完成。 (略) 领导到位后借用的企 (略) 。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略) 领导未到位,且目前公司办公场所空间有限。待新领导到位及新的办公场所确定后, (略) 。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3)深化国企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区财政已于2023年10月27印发《 (略) 权属企业股权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莆秀财资〔2023〕49号)。根据文件精神,兴秀安居、 (略) 的股 (略) (略) (略) (略) 。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4)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则,印发《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3号),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莆秀建〔2022〕139号)。 (略) 财政已拟定《 (略) 权属企业股权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待区委审定,按程序提交研究印发后实施整合改制。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不扎实。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统筹干部工作情况,结合各部门空缺进行补充并逐步交接。二是目前仅有湄洲湾自来水负责征收 (略) (略) 理费,其余乡镇均未征收。解 (略) 理费征收难题,需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待完成供水企业国有化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略) 、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二是解 (略) 理费征收难题,需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待完成供水企业国有化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略);通信地址: (略) (略) 住房和 (略)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
2024年8月12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5日至7月28日,区委巡察二组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的意见,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 (略) 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坚决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略) 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 (略) 委巡察二 (略) (略) 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莆秀建党组〔2023〕30号), (略) 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罗列,细化整改工作任务,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号入座,研究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股室、单位、责任领导、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转化巡察成果。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总 (略) 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转变干部作风, (略) 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总书记关 (略) 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先后通过党组理论学总书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加快推进 (略) 埭头镇、南日镇、月塘镇等剩余3镇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扫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埭头镇、南日镇、月塘镇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及专家评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基础上,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切实转化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
(3)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3年6月26日印发并公开《关于做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受理的通知》(莆秀安居〔2023〕4号)和《保障房新系统操作指南》,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及申请方式,指导各类住房困难群体按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全区共有保障性租赁住房665套,目前已配租587套,配租率88.27%,现有轮候对象4户待配租,于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配租选房。二 (略) 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审核群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根据审核轮候情况,2023年3月17日印发《 (略) 2023年第一季度保障性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方案》(莆秀安居〔2023〕2号)、2023年10月31日印发《 (略) 2023年第四季度保障性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方案》(莆秀安居〔2023〕5号),及时开展选房配租工作。三是对保障性住房配套设备进行排查及维护,已于2024年1月补充四新保障房消防器材、对该保障房墙体涂料脱落部分进行重新粉刷,并要求该保障房相关保洁人员定期清理地下室卫生等。组织人员不定期对保障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针对“‘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韧性不足”问题。
(4)“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滞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住房和 (略) 已编制《 (略) “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内容包 (略) ,无需另行单独编制《 (略)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 (略) 级主管部门 (略) 级规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按照专项规划要求,202 (略) 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2块(折合177.5亩),我区住房已从“总量供不应求”转向“总量供求基本平衡”的新阶段。
(6)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通报的莆田站黄土裸露、笏石镇岐厝村、梅山村零星裸房及垃圾成堆问题, (略) 沿线环境整治要求,我区已完成整治,并已于2023年11月1日通过省级验收。二是 (略)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性管理机制初稿,并完成征求意见。该机制方案于2024年1月26 (略) 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4年3月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
3.针对“践行‘ (略) 人民建, (略) 为人民’理念不彻底”问题。
(8)落实省“保交楼”任务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因该项目停工多年,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该项目所有房源、 (略) 查封冻结,且2022年第一批国债专项借款未分配资金,导致项目前期工作需要较长时间,项目未复工建设,被省住建厅来信催办。接到省住建厅催办信后, (略) 级主管部门对接,累计已争取保交楼专项资金(略)元,2023年5月份该项目已全面复工,目前已完成2#、3#、5#楼砖砌、二构、内粉刷、保温工程,正在进行屋面、外粉刷、门窗及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同时,我局已于2023年7月4日完成该项目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和资产负债评估。
(9) (略) 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迎祥街( (略) (略) 段)、迎祥街( (略) (略) 段)、 (略) (秀山街至天马街段)已于2023年7月份开工建设,目前迎祥街( (略) (略) 段)、 (略) (秀山街至天马街段)已于2024年4月23日验收并通车;迎祥街( (略) 至毓秀东段)已完工,正在组织竣工验收,迎祥街中段因标高差异延后施工,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24年8月份竣工验收。
4.针对“贯彻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有落差”问题。
(11)协调推动农村污水程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原未完成施工 (略) 已全部完工。目前已进入工程验收阶段,正在协同各镇村、环保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整改复核及验收工作, (略) 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已累计组织东庄镇东沁村、白山村、莆头村、石头村、石前村、苏厝村等6个村竣工验收。
5.针对“重点领域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4)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顶社河沿线截污管修复工程已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针对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完善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佐证材料及影像资料归档留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土海湿地公园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整改通知指出的钢筋规格及间距不符等11项问题未整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在质监站的监督及参与下,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基验槽及桩基进行验收,后于2023年11月23日经各部门、单位验收,该项目验收合格。三是对项目人员加强日常监督,加强项目质量安全巡视,每周组织召开例会,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抽查,对于不在岗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约 (略) 罚,针对吴 (略) 施工人员未在岗所产生的罚款,将在余下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7号楼一二层主体结构蜂窝麻面问题已整改。同时,开展自查,发现现场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并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由领导带队,不定期随机抽取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因问题14“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对项目负责人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6)消防审验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调整充实消防审验业务人员。由原1名经办人员充实到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3年10月24至27日,组织消防中心干部赴漳州、泉州参加由省住建厅主办的工程消防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2023年11月9日 (略) (略) 政项目开展“消防月”消防应急演练。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7)工作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于2023年10月11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 (略) 置工作机制》(莆秀建党组〔2023〕29号)。二是组织修订完善《 (略) (略) 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提醒约谈制度,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印发《 (略) (略) 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4号)、《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关于意识形态提醒约谈制度》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5号)。三是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各股室(部门)负责人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扩大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研讨材料。二是在研讨会前,通知各位党员干部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切忌照搬照抄。三 (略) 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整等产生工程费用。同时,2023年1月12日为了支付农民工工资,经施工单位申请,发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通车。三是对涵港大道秀屿段标线提升项目项目经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项目经理对代签的单子进行补签,后续加强工程内业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1)落实审批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已进行问题排查并完善项目人防质量监督记录表。二是2023年12月11日, (略) 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栏目中对相关项目专家论证报告情况进行社会公示。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值班表,确保节假日 (略) 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反馈到位。四是组织建筑业股干部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每季 (略) 场行为检查,对施工现场开展合同履约评价。持续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监理单位履职尽责。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发现监理单位存在不履职尽责行为的,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五是目前已安排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对行政审批进行初审及复审两阶段审查,经两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办结。对于相关材料的容缺,要求建设单 (略) 政府“一事一议”备忘录后受理。
因问题51“落实审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对人防办负责人许某某、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质安站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2)招标施工企业项目库建而不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略) 破损沥青零星工程等4个项目为应急抢修工程,为先施工再后补手续,项目实施时小额库尚未建立,故施工单位非库内单位。下一步将加强小额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小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荔港大道四新段污水管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为先施工再后补手续,项目实施时小额库尚未建立,故施工单位非库内单位。三是月塘镇排水沟改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公司2019-2020年度小额库已于2020年5月过期,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故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3)合同签订不规范、约束力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发包人已于2023年10月31日向承包人发函通知明确项目管理人变更违约相 (略) 罚要求。二是已加强项目监管,同时组织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略) 场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地扬尘治理调研。
(60)会议记录要素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党组、局务会会议记录,党组会、局务会按要求记录议事决策过程、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等。
1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61)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通知各位党组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谨防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3年11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班子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拟于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再次提醒全体党员谨防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1名干部重新提交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二是6名干部重新按要求提交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略) 只有5名党员,不具备成立支委会条件。因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在2021年组织生活会方案体现支委议程,目前已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学,2023年11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因问题61“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对党组成员吴某某、党员杨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二级主任科员林某某、党员顾某某、林某某、胡某某、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62)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因项目攻坚需要,党建办负责人抽调项目一线,导致出现由他人代写党支部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著作选读》等必读书籍和《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足迹》等特色教材纳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党组理论学。严格按照《 (略) 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发展党员。
三、巡察反馈 (略) 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巡察期间, (略) (略) 党组移交问题线索0件、移送信访件0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7名相关责任 (略) 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16人。
诫勉情况
1.因问题39“未履行采购程序”问题”问题,问题40“合同约定不合理””问题,对项目经办人何永军给予诫勉谈话。
2.因问题69“考勤不正常”问题, (略) 干部黄德明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5)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不理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秀政办〔2022〕1号)文件精神,由属地镇落实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配备农房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施关键节点到场巡查,监管力量不足的镇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略) 于2023年2月10日组织工作推进会部署各镇加紧落实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同时分别于2023年4月中旬、7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下旬组织开展农村建房 (略) 级层级督导,重点关注各镇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各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且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方案尚未明确,导致各镇此项工作尚未开展。目前已拟定购买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23年9月13日已 (略) 政府请示。 (略) 复函由各镇自行承担费用。二是经营性自建房月度巡检能准时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挂牌、自建房排查、50年以上老旧房屋整治均已完成。截至2024年1月3日,经营性自建房共2057栋,已全部挂牌且月度巡检能按时完成;自建房共(略)栋,已全部完成排查;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共1790栋,已全部完成。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各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且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方案尚未明确,导致各镇此项工作尚未开展。目前已拟定购买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并已 (略) 政府请示。 (略) 复函由各镇自行承担费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15)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莆秀建罚〔2018〕1号关于对某中学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行为予以(略) (略) 罚,我局于2018年7月2日送 (略) 罚决定书,涉案当事人于2018年7月25日缴纳罚款(略),逾期滞纳金共计(略)未缴纳。经催缴,该中学已于2023年11月15日缴纳逾期滞纳金(略)。二是莆秀建罚〔2021〕4号关于对四 (略) 在大件垃圾收 (略) 置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49元 (略) 罚,由于涉案当事人一直拒收相关执法文书,结 (略) 罚程序文书送达的相关要求,目前已致函涉案当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核实企业实际住所信息,后续将依法重新做 (略) 罚决定。三是莆秀建罚〔2021〕2号关于对江西 (略) 在 (略) 改造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11元 (略) 罚,因涉案当事人 (略) 罚提起法律诉讼,2022年10月13日审判机关依法做 (略) (略) 罚决定的判决。2022年10月18日,我局催告涉案当事人履 (略) 罚决定,当事人于2022年11月缴纳罚款(略).47元,但 (略) 罚款金额,我局依 (略)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四是莆秀建罚〔2023〕1号关于 (略) 在海产品加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予以(略).82 (略) 罚,因涉案当事人不 (略) 罚决定, (略) 提起法律诉讼并于2023年8月1日开庭,目前暂未宣布判决结果。五是2024年1月2日, (略) 工作人员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 (略) 罚案件办理卷宗合规与程序规范业务培训。六 (略) 法制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福建省一体 (略) 》,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各项法定程序,规 (略) 罚具体环节。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对未结 (略) 罚案件及时跟踪案件动态并及时启动相关司法程序,确 (略) 罚规范实施。二是法制观念作为政务人员综合素质养成的一部分需长期进行培训,下一步将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三 (略) 罚为行政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合规意识需长期贯彻执行。下一步将逐案进行合规审查,按阶段形成报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4)公租房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3年11月份通过短信、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催缴,并及时进行核对。二是对公租房入住人员核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住户2人,核查出长期空置的房间3间,并对房租进行催缴,目前已收缴房租(略);对因辞职但未入住且未交纳房租的,将与原工作单位沟通,联系原租住人,并共同催缴。三是根据现场核对,已建议退房2间。四是已于2023年9月份完成对电梯基坑位置 (略) 理。 (略) 委、区政府沟通,制定相应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并增加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管理。
针对问题24“公租房管理混乱”问题,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个别干部离职,暂无法取得联系,房租收缴存在一定难度。加强与所在单位沟通,并共同催缴。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7)安置房建设管理慢作为。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为进一步 (略) 安置房建设回 (略) 置工作,切实维护安置房回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区政 (略) 级领导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成立《安置房建设回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 (略) 传〔2023〕21号)。二是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 (略) 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莆秀安居〔2023〕3号),对2023年棚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后 (略) 已于2023年5月回迁;梳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 (略) 政府争取资金,目前已拨付工程款(略)元。三是吴 (略) 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力度;东津坝 (略) 已回迁165户,回迁率85.5%,后 (略) 已回迁27户,回迁率48.2%;差价款未及时回收问题,已加大催缴力度,并送达律师函153件,起诉安置户17户,2023年以来已收缴差价款1886.(略)元。对剩余安置 (略) 公开拍卖,2023年以来已总成交274套,总建筑面积(略).91㎡,总成交金额5588.(略)元。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无法及时予以支付工程款,项目进度缓慢。因安置房选房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面积测算部分安置户存在异议,且部分安置户差价款数额较大等问题,导致回迁交房缓慢。下一步,差价款催缴方面,继续加大宣传及催收力度,跟踪、对接法律顾问,加快寄发催收律师函,并积极与镇、村配合,亲自上门与安置户讲政策、讲法律,努力做好安置户的思想工作。2024年1-3月份已共计清收差价款420.(略)元。并已于2024年2月份起诉5户安置户,3月份中旬起诉8户安置户,接下来每月拟起诉不少于5户安置户。 (略) 置方面,2024年第二 (略) 拍卖30套套房、2间工具间,面积共计7474.94㎡,评估价1670.(略)元;第三 (略) 拍卖17套套房、2间工具间,面积共计2147.31㎡,评估价617.(略)元;2024年第四 (略) 拍卖10套套房,面积共计1166.(略)元,评估价(略)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0)营商环境仍需优化。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 (略) (略) 办上的事项已全部配置到位,并安排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 (略) 政务中心大厅交流 (略) 审改办日常通知并及时做出梳理。二是经排查,2018年至今共收到履约保证金320.(略)元,已退还306.(略)元,剩余13.(略)元。三 (略) 委巡察办核对,未及时结算项目共17个,已完成7个项目送审,其中3个项目已审核完成,4个正在审核,剩余10个项目尚未达到送审条件。已通过正式文件函告及电话通知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送审资料后,立即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因施工单位未及时递交退款申请材料暂未退还,已发函告知施工单位抓紧提供退款材料,待收到退款材料后立即退还。二是通过正式文件函告及电话通知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送审资料后,立即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2) (略) 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目前已 (略) (略) (略) 政污水主干管修复工作。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略) (略) 排水中 (略) (略) 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目 (略) 理厂进水浓度已相对稳定。 (略) 目前已完成木 (略) 附 (略) 排查工作,管网缺陷修复工作已移交木 (略) 管委会实施。四是2019年以来,未使用的省、市专 (略) 新建改造资金共488.(略)元,已拨付295.(略)元,被回收(略)元。为保障整改成效,我局安排人员每月核对一次上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督促其加快施工,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补助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底。
(13)污水收集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未完成。目前已 (略) (略) (略) 政污水主干管修复工作。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截止2024年4月, (略) 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为44mg/L,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13.4%。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已完成部分主干管缺陷修复工作,剩余支管尚未开展,我局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问题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笏石镇 (略) (略) 错接混接改造 (略) 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底。
(41)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部索尼相机于2011年2月和2013年7月购买,其中一部相机已找到,另外一部正在继续寻找中。二是人防通信车按照验收时间入账,因部分采购款尚未结清,无法办理交接手续。三是已 (略) 固定资产盘点,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将及时进行登记,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人防通信车按照验收时间入账,因部分采购款尚未结清,无法办理交接手续,下一步将进一 (略) (略) 争取资金支付,并争取尽快办理移交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7) (略) 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经核查, (略) (秀山街-天马街)一期于5月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5月7日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函,5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不存在逾期情况。二是清塘大道(第三实小段)人行天桥、涵港大道(苏塘段)人行天桥保函为后补,未按约定时间提交保函、签订合同等产生的罚金已通过电话及当面方式向施工单位催缴,但还未交纳。下一步将通过发函等方式向施工单位催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建设单位还欠施工单位工程款,且产生的罚金金额较大,施工单位难认可。下一步将加大沟通及催缴,并暂缓支付工程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9)小规模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30日出台《关于小规模工程发包及其管理制度的通知》。后续对小额项目将加强监管审核,对(略)以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二是其中涵港大道污水管漏水抢修工程项目取消,未拨付工程款;顶社溪清淤泥破坏管道修复工程已抽取审核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将针对重复计取的费用进行催讨。岭美渠化岛、 (略) 塌方修复及零星修补项目已完成审核,正在向施工单位进行催讨。
针对问题49“小规模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对项目经办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等待审核单位审核结果,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将针对重复计取的费用进行催讨。对于审核出来的项目,已向施工单位说明,尽快完成催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68)个别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管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该干部于2008年1月转业 (略) 下属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站,因转业档案移交缺乏组织介绍信,未能按时将组织关系迁入现单位。2008年6月原单位缩编并转隶,党组织管理移交新隶部队党委管理,因部队裁撤转隶人事更换等因素未能补办组织转移手续。2008年1月至今,未参加组织生活、未缴纳党费。 (略) 将根据相关组织规定进行办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该同志原服役的部队缩编并转隶,时间跨度较长,目前无法联系原部队。下一步将通过人武部门进一步核实。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1)长期借用企业员工。
整改情况:未完成。 (略) 领导到位后借用的企 (略) 。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略) 领导未到位,且目前公司办公场所空间有限。待新领导到位及新的办公场所确定后, (略) 。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3)深化国企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区财政已于2023年10月27印发《 (略) 权属企业股权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莆秀财资〔2023〕49号)。根据文件精神,兴秀安居、 (略) 的股 (略) (略) (略) (略) 。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4)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则,印发《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莆秀建党组〔2023〕33号),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莆秀建〔2022〕139号)。 (略) 财政已拟定《 (略) 权属企业股权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待区委审定,按程序提交研究印发后实施整合改制。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新城公司、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不扎实。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统筹干部工作情况,结合各部门空缺进行补充并逐步交接。二是目前仅有湄洲湾自来水负责征收 (略) (略) 理费,其余乡镇均未征收。解 (略) 理费征收难题,需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待完成供水企业国有化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略) 、城市公 (略) (略) 目前正在 (略) 城投 (略) (略) ,待其股权转让后, (略) 也会将股权 (略) (略)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渡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组织人事、资金拨付、工资待遇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把关议定,待国有 (略) 议定。二是解 (略) 理费征收难题,需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待完成供水企业国有化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略);通信地址: (略) (略) 住房和 (略)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党组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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