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江华工量具有限公司表面处理金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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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江华工量具有限公司表面处理金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项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 (略) 络查阅方式:

链接: http://**提取码: k5iy

二、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查阅纸质版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索取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mailto:*@*q.com">*@*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豫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 (略) 枫杨街15号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可通过填写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 (略)

2024年11月11号

,河南

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项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 (略) 络查阅方式:

链接: http://**提取码: k5iy

二、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查阅纸质版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索取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mailto:*@*q.com">*@*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豫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 (略) 枫杨街15号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可通过填写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 (略)

2024年11月11号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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