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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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倡议书

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出行需求,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督导要求,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现倡议如下:

一、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略) 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群众对安全、规范的充电设施需求愈加迫切。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内部停放资源,通过自建或引入其他经营主体的方式, (略) 域、厂区(园区)、宿舍、 (略) 等内 (略) 域建设普惠性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满足职工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支持在闲暇时段向公众用户开放,进一步释放充电资源。

二、积极倡导“满电回家”

各单位结合实际,合理收取充电费用,力争做到户外与户内同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免费提供充电服务,号召引导职工群众工作期间在单位 (略) 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做到“安全充电、满电回家”,有效缓解居民 (略) 充电压力。

三、强化安全充电宣传教育

各单位可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告知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职工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及配件,不私自改装车辆,不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 (略) 域停放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引导职工群众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制止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

各单位要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携手努力,共同 (略) 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产品合格、场所合规、行为合法、电价合理”的良好安全生态。



(略) 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7日

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出行需求,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督导要求,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现倡议如下:

一、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略) 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群众对安全、规范的充电设施需求愈加迫切。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内部停放资源,通过自建或引入其他经营主体的方式, (略) 域、厂区(园区)、宿舍、 (略) 等内 (略) 域建设普惠性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满足职工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支持在闲暇时段向公众用户开放,进一步释放充电资源。

二、积极倡导“满电回家”

各单位结合实际,合理收取充电费用,力争做到户外与户内同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免费提供充电服务,号召引导职工群众工作期间在单位 (略) 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做到“安全充电、满电回家”,有效缓解居民 (略) 充电压力。

三、强化安全充电宣传教育

各单位可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告知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职工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及配件,不私自改装车辆,不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 (略) 域停放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引导职工群众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制止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

各单位要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携手努力,共同 (略) 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产品合格、场所合规、行为合法、电价合理”的良好安全生态。



(略) 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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