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仁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曹仁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曹仁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曹仁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泥河镇铁南街,宗地号:12-46-57号;宗地面积:821.1平方米;用途: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曹仁生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仁生

2024年11月07日

关于曹仁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曹仁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泥河镇铁南街,宗地号:12-46-57号;宗地面积:821.1平方米;用途: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曹仁生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仁生

2024年11月0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