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春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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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春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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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林春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渤 (略) 渤海家园1号楼,地号:53-43-86-31;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3)第**号;分摊面积:42.8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80年9月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林春霞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春霞
2024年11月07日

关于林春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林春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渤 (略) 渤海家园1号楼,地号:53-43-86-31;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3)第**号;分摊面积:42.8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80年9月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林春霞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春霞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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