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 (略) | 包装袋加工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林家泊村村北工业园二号车间 | 项 (略) 文登经 (略) 林家泊村村北工业园二号车间,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包装袋加工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2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10%。 |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融-吹膜、制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调配、印刷-烘干、辊轮擦拭废气经管道封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确保外排废气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相关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针对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配套建设完善的有机废 (略) 理设施,涉VOCs原辅料要密闭储存。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以及 (略) 进水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要按照相关要求进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废桶、废油墨、废稀料、废擦拭抹布、印刷废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 (略) 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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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 (略) | 包装袋加工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林家泊村村北工业园二号车间 | 项 (略) 文登经 (略) 林家泊村村北工业园二号车间,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包装袋加工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2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10%。 |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融-吹膜、制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调配、印刷-烘干、辊轮擦拭废气经管道封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确保外排废气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相关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针对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配套建设完善的有机废 (略) 理设施,涉VOCs原辅料要密闭储存。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以及 (略) 进水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要按照相关要求进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废桶、废油墨、废稀料、废擦拭抹布、印刷废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 (略) 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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