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8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8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1月8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 (略) 域合 (略) (略)
邮编:#
2024年11月8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HPPO技改优化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在嘉宏新 (略) 内新增1套双氧水浓品装置、1套#烯回收装置,同步实施配套工程。项目建成运行后可年产#烯14.#吨、混合碳三1.#吨、50%双氧水24.#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导淋罐及水洗罐排水等收集后依托厂内 (略) 理站经“芬顿+水解酸化+厌氧+A/O+二沉池+CARB+HEBR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高COD线(第三方治理工程)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的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收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脱轻塔回流罐不凝气收集后进入废液焚烧炉作燃料气;#烯回收装置干燥器再生废气、装卸站废气依托现有“TO炉焚烧+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粗#醇依托现有废液 (略) 理,尾气经“脱硫+布袋除尘+SCR+碳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收集废气经“碱喷淋+水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进入楼顶“活性炭吸附”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干燥剂、废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化验废液、废试剂瓶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 (略) 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1月8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 (略) 域合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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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HPPO技改优化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在嘉宏新 (略) 内新增1套双氧水浓品装置、1套#烯回收装置,同步实施配套工程。项目建成运行后可年产#烯14.#吨、混合碳三1.#吨、50%双氧水24.#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导淋罐及水洗罐排水等收集后依托厂内 (略) 理站经“芬顿+水解酸化+厌氧+A/O+二沉池+CARB+HEBR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高COD线(第三方治理工程)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的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收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脱轻塔回流罐不凝气收集后进入废液焚烧炉作燃料气;#烯回收装置干燥器再生废气、装卸站废气依托现有“TO炉焚烧+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粗#醇依托现有废液 (略) 理,尾气经“脱硫+布袋除尘+SCR+碳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收集废气经“碱喷淋+水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进入楼顶“活性炭吸附”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干燥剂、废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化验废液、废试剂瓶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 (略) 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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