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环审〔2024〕10号嵩县木植街乡钜麒选矿有限公司萤石选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嵩环审〔2024〕10号嵩县木植街乡钜麒选矿有限公司萤石选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嵩县木植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Z) (略) (略) 编制的《嵩县木植 (略) 萤石选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嵩县木植街张槐村。为改扩建项目,通过更换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等设备增加选厂选矿规模,规模从100吨/天扩建为300吨/天,选矿工艺变更为萤石原矿-破碎-筛分-球磨-分级-一粗三扫七精选-精矿压滤脱水-尾矿排入尾矿库,项目所配套的尾矿库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项目现状环保问题的各项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成。
(二)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 (略)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选厂入口设置的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 (略) 洒水降尘;使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废弃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指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 (略) 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料库封闭,通道口安装硬质卷帘门并设喷干雾抑尘设施:下料、破碎、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收尘罩进行收集,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矿仓和球磨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对“矿石(煤炭)采选及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四)废水污染防治。选矿工艺废水经管道自流至尾矿 (略) 理后循环使用;选厂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27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厂区地 (略) 设置9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 (略) 理,定期清掏肥田;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要求。
(六)固废污染防治。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废钢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项目产生尾矿,堆存于张槐尾矿库;生活垃 (略) 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 (略) 理。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设备、管道等做好防漏措施,从源头控制; (略) 理、 (略) 理区等重点防渗,分区防治。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下水、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水利、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九、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4年10月2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抄送: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略)
嵩县木植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Z) (略) (略) 编制的《嵩县木植 (略) 萤石选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嵩县木植街张槐村。为改扩建项目,通过更换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等设备增加选厂选矿规模,规模从100吨/天扩建为300吨/天,选矿工艺变更为萤石原矿-破碎-筛分-球磨-分级-一粗三扫七精选-精矿压滤脱水-尾矿排入尾矿库,项目所配套的尾矿库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项目现状环保问题的各项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成。
(二)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 (略)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选厂入口设置的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 (略) 洒水降尘;使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废弃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指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 (略) 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料库封闭,通道口安装硬质卷帘门并设喷干雾抑尘设施:下料、破碎、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收尘罩进行收集,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矿仓和球磨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对“矿石(煤炭)采选及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四)废水污染防治。选矿工艺废水经管道自流至尾矿 (略) 理后循环使用;选厂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27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厂区地 (略) 设置9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 (略) 理,定期清掏肥田;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要求。
(六)固废污染防治。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废钢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项目产生尾矿,堆存于张槐尾矿库;生活垃 (略) 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 (略) 理。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设备、管道等做好防漏措施,从源头控制; (略) 理、 (略) 理区等重点防渗,分区防治。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下水、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水利、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九、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4年10月2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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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9-#
抄送: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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