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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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市发改社会字〔2024〕57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请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吉市残联字〔2024〕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市五届政 (略) 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审定《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抄告单(吉府办抄字〔2024〕5号)要求,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2403-(略)-04-01-(略))。

项目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以北、 (略) 用地西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床位200张,主要建设寄宿用房、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就业训练与生产劳动用房、培训教育用房、日间休息用房、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配套康复医疗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彩票公益金、现 (略) (略) 级财政资金等。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的相关文件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略)号)。

八、 (略) 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残疾人联合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1日


吉市发改社会字〔2024〕57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请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吉市残联字〔2024〕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市五届政 (略) 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审定《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抄告单(吉府办抄字〔2024〕5号)要求,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2403-(略)-04-01-(略))。

项目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以北、 (略) 用地西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床位200张,主要建设寄宿用房、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就业训练与生产劳动用房、培训教育用房、日间休息用房、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配套康复医疗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彩票公益金、现 (略) (略) 级财政资金等。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的相关文件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略)号)。

八、 (略) 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残疾人联合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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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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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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