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地矿双语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洛阳地矿双语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洛发改收费〔2024〕35号
洛阳地矿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小学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学费每生每年7000元。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4年11月8日
洛发改收费〔2024〕35号
洛阳地矿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小学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学费每生每年7000元。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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