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年产2万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4)31号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安 (略) ,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阳县酉华 (略) ,拟总投资*.*元。项目利用酉华镇 (略) 现有土地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规划总建筑面积9950m2,建设生产车间、中控室、变电所以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安 (略) 理系统、预化及消化系统、超细分级系统、烘干系统以及成品储存和包装系统等加工设备,配套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保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道路绿化及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的生产能力。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6日以青发改〔2023〕511号文对安 (略) 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烘干、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限值要求;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 (略) 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 (略) (略) ,送至酉华 (略) (略) (略) 理。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防止废水进入外环境。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 (略) 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 (略) 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 (略) 理; (略) 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0.286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 (略) 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
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4)31号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安 (略) ,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阳县酉华 (略) ,拟总投资*.*元。项目利用酉华镇 (略) 现有土地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规划总建筑面积9950m2,建设生产车间、中控室、变电所以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安 (略) 理系统、预化及消化系统、超细分级系统、烘干系统以及成品储存和包装系统等加工设备,配套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保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道路绿化及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的生产能力。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6日以青发改〔2023〕511号文对安 (略) 年产*吨高比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烘干、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限值要求;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 (略) 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 (略) (略) ,送至酉华 (略) (略) (略) 理。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防止废水进入外环境。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 (略) 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 (略) 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 (略) 理; (略) 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0.286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 (略) 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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