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2024〕76号关于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雁岭景区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高发改投〔2024〕76号关于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雁岭景区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来复〔2024〕5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内容
(略) 道路文创导识牌、11公 (略) 道路画线及地面文创、旅游 (略) 、休憩停靠点12个等。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地点
高县来复镇大屋村、燕子村。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745.*元,资金来源为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七、建设时间
4个月。
八、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 (略) 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 (略)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 (略) (盖章) 2024年7月30日 |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来复〔2024〕5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内容
(略) 道路文创导识牌、11公 (略) 道路画线及地面文创、旅游 (略) 、休憩停靠点12个等。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地点
高县来复镇大屋村、燕子村。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745.*元,资金来源为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七、建设时间
4个月。
八、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 (略) 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 (略)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高县全域旅游提升建设项目-高县大 (略) 道路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 (略) (盖章) 2024年7月30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