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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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位于 (略) 平和县五赛乡侯门村联安6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1.*公顷,总投资*元,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新建2栋厂房,生产规模为年产*m3胶合板,配套建设制胶生产车间(自产自用,不外售);二期新建2栋厂房、1栋办公楼,生产规模为年产*m3生态板和年产*吨生物质颗粒。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平和县五赛乡侯门村联安69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庄总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26层03室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李春玲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主管部门等反映。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位于 (略) 平和县五赛乡侯门村联安6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1.*公顷,总投资*元,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新建2栋厂房,生产规模为年产*m3胶合板,配套建设制胶生产车间(自产自用,不外售);二期新建2栋厂房、1栋办公楼,生产规模为年产*m3生态板和年产*吨生物质颗粒。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平和县五赛乡侯门村联安69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庄总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26层03室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李春玲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 (略) (略) 生态模板和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主管部门等反映。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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