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蓝溪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蓝纪要〔2024〕15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蓝溪镇黄潭村、沈田村、歧滩村、梅永村、觉坊村及龙丰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沟渠*米、挡水坎和亲水台阶,修复农田退水沟1056米,安装太阳能充氧曝气装置32套,设置公示牌、宣传展示牌、标识牌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0日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蓝溪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蓝纪要〔2024〕15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蓝溪镇黄潭村、沈田村、歧滩村、梅永村、觉坊村及龙丰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沟渠*米、挡水坎和亲水台阶,修复农田退水沟1056米,安装太阳能充氧曝气装置32套,设置公示牌、宣传展示牌、标识牌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0日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蓝溪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蓝纪要〔2024〕15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蓝溪镇黄潭村、沈田村、歧滩村、梅永村、觉坊村及龙丰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沟渠*米、挡水坎和亲水台阶,修复农田退水沟1056米,安装太阳能充氧曝气装置32套,设置公示牌、宣传展示牌、标识牌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0日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蓝溪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蓝纪要〔2024〕15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蓝溪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蓝溪镇黄潭村、沈田村、歧滩村、梅永村、觉坊村及龙丰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沟渠*米、挡水坎和亲水台阶,修复农田退水沟1056米,安装太阳能充氧曝气装置32套,设置公示牌、宣传展示牌、标识牌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