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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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蛟洋镇党政办《蛟洋镇水污染防治项目策划储备专题会议纪要》(〔2024〕14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蛟洋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4千米、生态截留沟5千米、生 (略) 、生态坝10座,清理河道3千米,修复河床生态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设计、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蛟洋镇党政办《蛟洋镇水污染防治项目策划储备专题会议纪要》(〔2024〕14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蛟洋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4千米、生态截留沟5千米、生 (略) 、生态坝10座,清理河道3千米,修复河床生态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设计、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蛟洋镇党政办《蛟洋镇水污染防治项目策划储备专题会议纪要》(〔2024〕14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蛟洋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4千米、生态截留沟5千米、生 (略) 、生态坝10座,清理河道3千米,修复河床生态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设计、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蛟洋镇党政办《蛟洋镇水污染防治项目策划储备专题会议纪要》(〔2024〕14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黄潭河流域蛟洋镇梅坝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蛟洋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生态缓冲带4千米、生态截留沟5千米、生 (略) 、生态坝10座,清理河道3千米,修复河床生态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设计、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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