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区大庙镇长安街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区大庙镇长安街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铜发改委审〔2024〕141号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略) 大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函》(大庙府函〔2024〕25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两侧房屋外墙上弱电线缆1500米,房屋外立面排危整治(略)平方米, (略) 面6000平方米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略)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3.(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略)元,预备费9.(略)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资金。
四、项目法人: (略) (略) 大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叶勇。
六、建设地址:大庙镇 (略) 。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发改委审〔2024〕141号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略) 大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函》(大庙府函〔2024〕25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庙镇长 (略)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两侧房屋外墙上弱电线缆1500米,房屋外立面排危整治(略)平方米, (略) 面6000平方米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略)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3.(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略)元,预备费9.(略)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资金。
四、项目法人: (略) (略) 大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叶勇。
六、建设地址:大庙镇 (略) 。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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