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州区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州区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略) (略) 通 (略) (略) 提出关于审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城南中山大道沁 (略) 。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调整30#、32#商住楼建筑层数,由原规划审批的7层调整为15层。
(二)调整31#商住楼建筑层数,由原规划审批的25层调整为26层。
(三)取消18#商住楼,调整为机动车停车场。
(四)调整地面绿化布置,将19#、20#、22#、23#住宅楼南面绿地调整为场地内 (略) 。
(五)17#楼地下室范围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162.19㎡调整为3918.40㎡。
以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63平方米调整为#.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51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7.25%调整为34.89%,绿地率由原审批的32.71%调整为32.76%,容积率指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地址: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 (略) (略) ,电子邮箱:*@*ttp://**,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此页无正文)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略) 通 (略) (略) 提出关于审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城南中山大道沁 (略) 。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调整30#、32#商住楼建筑层数,由原规划审批的7层调整为15层。
(二)调整31#商住楼建筑层数,由原规划审批的25层调整为26层。
(三)取消18#商住楼,调整为机动车停车场。
(四)调整地面绿化布置,将19#、20#、22#、23#住宅楼南面绿地调整为场地内 (略) 。
(五)17#楼地下室范围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162.19㎡调整为3918.40㎡。
以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63平方米调整为#.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51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7.25%调整为34.89%,绿地率由原审批的32.71%调整为32.76%,容积率指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地址: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 (略) (略) ,电子邮箱:*@*ttp://**,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 (略) 城南沁弘园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此页无正文)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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