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绒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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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绒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 (略) 兴达 (略) 的委托,新疆格润特 (略) 承担 (略) 兴达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具体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兴达 (略)

单位联系人:申伟成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略) (略) 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蒋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略) 兴达 (略)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 (略) 兴达 (略) 羊绒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 (略) 兴达 (略) 的委托,新疆格润特 (略) 承担 (略) 兴达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具体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兴达 (略)

单位联系人:申伟成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略) (略) 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蒋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略) 兴达 (略)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 (略) 兴达 (略) 羊绒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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