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关于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广西环投流域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工程在“广西投资 (略) ”的项目代码为“2017-(略)-77-01-(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 (略)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武发改字〔2018〕106号),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包 (略) 9个 (略) 理厂 (略) 工程和 (略) (略) 理厂工程, (略) 马头 (略) 理厂属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的组成部分。
马头 (略) 理 (略) (略) 马 (略) 南 (略) ,主体工程占地面积2495.79m2,配套污 (略) 4.50km,服务范围为马 (略) ,服务面积0.36km2。项目分期实施,近期2025年设计规模250m3/d,远期2030年设计总规模500m3/d。近期工程已于2021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本次仅针对近期工程250m3/d进行论证。 (略) 理工艺主要为:A2O+沉淀+处理单元(一体化设备)+立式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拟建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项目入河排污 (略) (略) 马头镇那洪河左岸,位于暮定水库汇入口上游约0. (略) ,地理坐标为108.(略)°E,23.(略)°N,尾水排放管径为DN500,入河排污口的编码为XZ(略),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属于城 (略) 理厂排放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二)废水来源、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来源主要是马 (略) 居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等。
项 (略) 理规模为250m3/d,总废水排放量为9.(略)m3/a,入河排污量为COD:4.56t/a、BOD5:0.91t/a、SS:0.91t/a、NH3-N:0.46t/a、TN:1.37t/a、TP:0.05t/a。
三、论证范围和论证水平年论证范围起始于项目排污口所在那洪河上游500m断面,至暮定水库汇入口的那洪河水域及暮定 (略) 范围,终止于暮定水库下游马头河汇入香山河河口。论证范围内那洪河水域长度0.7km,暮定水库总库容(略)m3,正常蓄水位库容(略)m3,水域面积(略)m2,死库容70m3,马头河水域长度6.0km,论证范围全长约12.22km。
论证现状水平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四、 (略) 管理要求及纳污状况分析 (一)水质管理目标要求根据《 (略) (略) 划》(2012年),项目排污口所在那洪河河段未划定 (略) ,按 (略) 进行管理,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水控制;下游暮定水库一级 (略) 属于马头河武鸣开 (略) , (略) 划为马头河马头工业、农 (略) ,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水控制。
(二) (略) 纳污状况分析根据《 (略) (略) (略) 中小河流 (略) 纳污能力的函》(南水函〔2018〕744号),2025年马头河马头工、农 (略) 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191.53t/a、10.43t/a,CODCr、NH3-N限制排污量分别为10.26t/a、0.82t/a。
《论证报告》根据《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 (略)-2010)要求,结合本次论证开展的补充监测数据对排污口至下游暮定水库汇入口共计0.7km河段进行纳污容量计算。采用河流一维模型计算排污口下游那洪河水域2025年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31.22t/a、1.56t/a;采用2024年4月(丰水期)监测结果计算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17.34t/a、1.25t/a。
项目正常排放CODCr、NH3-N总量分别为4.56t/a、0.46t/a,均能满足那洪河水域纳污能力及马头河马头工、农 (略) 限制排污量要求。
五、结论与建议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准牌。
(二)按照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变动,致使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量、污染物质种类和污染物量有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五)当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限制或暂停排污。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广西环投流域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马头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工程在“广西投资 (略) ”的项目代码为“2017-(略)-77-01-(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 (略)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武发改字〔2018〕106号),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包 (略) 9个 (略) 理厂 (略) 工程和 (略) (略) 理厂工程, (略) 马头 (略) 理厂属 (略)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的组成部分。
马头 (略) 理 (略) (略) 马 (略) 南 (略) ,主体工程占地面积2495.79m2,配套污 (略) 4.50km,服务范围为马 (略) ,服务面积0.36km2。项目分期实施,近期2025年设计规模250m3/d,远期2030年设计总规模500m3/d。近期工程已于2021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本次仅针对近期工程250m3/d进行论证。 (略) 理工艺主要为:A2O+沉淀+处理单元(一体化设备)+立式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拟建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项目入河排污 (略) (略) 马头镇那洪河左岸,位于暮定水库汇入口上游约0. (略) ,地理坐标为108.(略)°E,23.(略)°N,尾水排放管径为DN500,入河排污口的编码为XZ(略),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属于城 (略) 理厂排放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二)废水来源、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来源主要是马 (略) 居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等。
项 (略) 理规模为250m3/d,总废水排放量为9.(略)m3/a,入河排污量为COD:4.56t/a、BOD5:0.91t/a、SS:0.91t/a、NH3-N:0.46t/a、TN:1.37t/a、TP:0.05t/a。
三、论证范围和论证水平年论证范围起始于项目排污口所在那洪河上游500m断面,至暮定水库汇入口的那洪河水域及暮定 (略) 范围,终止于暮定水库下游马头河汇入香山河河口。论证范围内那洪河水域长度0.7km,暮定水库总库容(略)m3,正常蓄水位库容(略)m3,水域面积(略)m2,死库容70m3,马头河水域长度6.0km,论证范围全长约12.22km。
论证现状水平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四、 (略) 管理要求及纳污状况分析 (一)水质管理目标要求根据《 (略) (略) 划》(2012年),项目排污口所在那洪河河段未划定 (略) ,按 (略) 进行管理,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水控制;下游暮定水库一级 (略) 属于马头河武鸣开 (略) , (略) 划为马头河马头工业、农 (略) ,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水控制。
(二) (略) 纳污状况分析根据《 (略) (略) (略) 中小河流 (略) 纳污能力的函》(南水函〔2018〕744号),2025年马头河马头工、农 (略) 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191.53t/a、10.43t/a,CODCr、NH3-N限制排污量分别为10.26t/a、0.82t/a。
《论证报告》根据《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 (略)-2010)要求,结合本次论证开展的补充监测数据对排污口至下游暮定水库汇入口共计0.7km河段进行纳污容量计算。采用河流一维模型计算排污口下游那洪河水域2025年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31.22t/a、1.56t/a;采用2024年4月(丰水期)监测结果计算CODCr、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17.34t/a、1.25t/a。
项目正常排放CODCr、NH3-N总量分别为4.56t/a、0.46t/a,均能满足那洪河水域纳污能力及马头河马头工、农 (略) 限制排污量要求。
五、结论与建议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准牌。
(二)按照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变动,致使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量、污染物质种类和污染物量有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五)当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限制或暂停排污。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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