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600吨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及#件塑制转椅配件、衣架、节能灯壳、汽车配件项目 | (略) 德清县洛舍镇杨树 (略) | 德清 (略) | 德清 (略) 租用欣盛(浙江) (略) 闲置厂房2500平方米,新购双螺杆挤出机、自动上料机、自动烘干机等主要设备,实施本项目。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入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略) 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挤塑工序设置密闭车间,有机废气整体收集,收集后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式)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在各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墙体隔声。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600吨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及#件塑制转椅配件、衣架、节能灯壳、汽车配件项目 | (略) 德清县洛舍镇杨树 (略) | 德清 (略) | 德清 (略) 租用欣盛(浙江) (略) 闲置厂房2500平方米,新购双螺杆挤出机、自动上料机、自动烘干机等主要设备,实施本项目。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入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略) 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挤塑工序设置密闭车间,有机废气整体收集,收集后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式)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在各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墙体隔声。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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