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门县双桥建材有限公司金湾采石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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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门县双桥建材有限公司金湾采石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文件要求, (略) 级发证矿山石 (略) 金湾采石场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警示标识、沉淀池、截排水沟、土地复垦为林地、挡墙、水资源水生态、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监测、管护、房屋修缮等。

二、修复完成情况:该矿山分期验收时段内生态修复已按生态修复方案要求治理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了预期恢复效果。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审核,认定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结果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门县 (略) 反馈。(电话:0736-*;地址:石门 (略) 68号)

石门县 (略)

2024年11月6日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文件要求, (略) 级发证矿山石 (略) 金湾采石场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警示标识、沉淀池、截排水沟、土地复垦为林地、挡墙、水资源水生态、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监测、管护、房屋修缮等。

二、修复完成情况:该矿山分期验收时段内生态修复已按生态修复方案要求治理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了预期恢复效果。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审核,认定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结果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门县 (略) 反馈。(电话:0736-*;地址:石门 (略) 68号)

石门县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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