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地块位于 (略) (略) 泉沟镇初级中学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7.*°,35.*°),占地面积*m2(约17.2亩)。
地块北侧为泉沟镇 (略) 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东侧为泉沟镇初级中学,南侧为 (略) ,西侧为鸿 (略) 和运舟湖村土地。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运舟湖村农用地,种植树木和农作物,地块于2016年~2018年平整土地、建设操场,目前操场已建设完成。
调查地块原为运舟湖村土地,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建设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牛明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地块位于 (略) (略) 泉沟镇初级中学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7.*°,35.*°),占地面积*m2(约17.2亩)。
地块北侧为泉沟镇 (略) 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东侧为泉沟镇初级中学,南侧为 (略) ,西侧为鸿 (略) 和运舟湖村土地。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运舟湖村农用地,种植树木和农作物,地块于2016年~2018年平整土地、建设操场,目前操场已建设完成。
调查地块原为运舟湖村土地,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建设泉沟镇初级中学操场,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牛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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