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四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四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广昌县 (略) 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四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项目概况
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 (略) 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地块用地面积为80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1′38.26″,北纬26°44′19.85″。根据广昌县 (略) 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现状为果园用地。根据广昌县 (略) 出具的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文件,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为广昌县益丰茶树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周边500米范围内企业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
本地 (略) 域现主要 (略) 、企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当前无污染源,周边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昌县 (略)
联系人:(略)晓波(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 (略) (略) 666号
联系人:雷鹏(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广昌县 (略) 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四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项目概况
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横田岗地块 (略) 广昌县头陂镇西港村,地块用地面积为80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1′38.26″,北纬26°44′19.85″。根据广昌县 (略) 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现状为果园用地。根据广昌县 (略) 出具的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文件,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为广昌县益丰茶树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周边500米范围内企业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
本地 (略) 域现主要 (略) 、企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当前无污染源,周边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昌县 (略)
联系人:(略)晓波(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 (略) (略) 666号
联系人:雷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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