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莱州 (略) 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金城镇城后王家村东南1910米 | 莱州 (略) | 烟台 (略) |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公司原名为 (略) ,地 (略) 夏邱镇沟刘村东南230米,2021年2月份 (略) 审批,产能为年产机制砂*吨、石子*吨。因企业经营原因,该项目 (略) 金城镇城后王家村东南19 (略) ,原厂址生产设施拆除不再进行生产。本次搬迁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我局 (略) 罚,项目原有颚式破碎机、振动筛、脱水筛等设备11台套,新购置圆锥破碎机、洗砂机、脱水筛、振动筛、球磨机等设备2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吨、石子*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1、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 (略) 砂石(石材)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的通知》(莱环委发【2020】6号) (略) 砂石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 2、加强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遮盖围挡、洒水降尘等方式抑制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3、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后 (略) 洒水降尘;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等经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雨水收集池、洗车池、沉淀池等沉渣定期清捞,压滤后规范存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雨水收集池、洗车池、沉淀池等应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外运堆肥;厂区、车间及仓库地面和化粪池等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原料、产品、生产设施均置于密闭仓库或车间内;各生产工序间通过 (略) 或全封闭输送带连接;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 (略) 、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落实各项喷雾喷淋、洒扫等降尘措施,生产期间每天定期喷淋、洒水降尘;厂区 (略) (略) ,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 (略) ,运输车辆需严格落实防尘防漏等措施,确保车辆运输不带泥、不起扬尘;厂区内安装 (略) 无组织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 (略) 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5、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收集的粉尘、沉渣尾泥等一般固废类 (略) 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规范危废库内,委托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莱州 (略) 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金城镇城后王家村东南1910米 | 莱州 (略) | 烟台 (略) |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公司原名为 (略) ,地 (略) 夏邱镇沟刘村东南230米,2021年2月份 (略) 审批,产能为年产机制砂*吨、石子*吨。因企业经营原因,该项目 (略) 金城镇城后王家村东南19 (略) ,原厂址生产设施拆除不再进行生产。本次搬迁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我局 (略) 罚,项目原有颚式破碎机、振动筛、脱水筛等设备11台套,新购置圆锥破碎机、洗砂机、脱水筛、振动筛、球磨机等设备2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吨、石子*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1、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 (略) 砂石(石材)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的通知》(莱环委发【2020】6号) (略) 砂石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 2、加强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遮盖围挡、洒水降尘等方式抑制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3、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后 (略) 洒水降尘;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等经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雨水收集池、洗车池、沉淀池等沉渣定期清捞,压滤后规范存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雨水收集池、洗车池、沉淀池等应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外运堆肥;厂区、车间及仓库地面和化粪池等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原料、产品、生产设施均置于密闭仓库或车间内;各生产工序间通过 (略) 或全封闭输送带连接;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 (略) 、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落实各项喷雾喷淋、洒扫等降尘措施,生产期间每天定期喷淋、洒水降尘;厂区 (略) (略) ,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 (略) ,运输车辆需严格落实防尘防漏等措施,确保车辆运输不带泥、不起扬尘;厂区内安装 (略) 无组织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 (略) 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5、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收集的粉尘、沉渣尾泥等一般固废类 (略) 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规范危废库内,委托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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