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作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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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作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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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备案文号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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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 (略) 年产(略)台应急类设备及小型农机核心内燃动力制造项目

金环备兰〔2024〕22号

2024-10-31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稿-区域降级登记表-浙江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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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 (略) 年产(略)台应急类设备及小型农机核心内燃动力制造项目

金环备兰〔2024〕22号

2024-10-31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稿-区域降级登记表-浙江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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