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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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B栋二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B栋二 (略) 的厂房,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喷涂加工塑料制品60吨、五金制品1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废气:打磨粉尘,喷涂、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砂纸、废无尘布、漆料包装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水帘柜、水喷淋塔更换废液等。项目其它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B栋二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B栋二 (略) 的厂房,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喷涂加工塑料制品60吨、五金制品1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废气:打磨粉尘,喷涂、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砂纸、废无尘布、漆料包装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水帘柜、水喷淋塔更换废液等。项目其它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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