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 (略) 拟对四川长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一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略);传真:028-(略);邮编:(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金堂县淮口镇节能大道1号四川长虹格润 (略) 8号厂房 | 四川长虹 (略)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建设内容:项目拟租用长虹格润 8 号厂房 2 楼 2700 平方米,将淮创智造产业园 4 号楼的原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中的动力电池拆解线、PACK 电池重组线、电池充放电测试柜等生产线设备部分搬迁,同时对项目租用的厂房进行相应改造项目改造后,原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不再实施,动力锂电池组的生产能力由 (略)组/年降低至 (略) 组/年。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 (略) 拟对四川长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一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略);传真:028-(略);邮编:(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金堂县淮口镇节能大道1号四川长虹格润 (略) 8号厂房 | 四川长虹 (略)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建设内容:项目拟租用长虹格润 8 号厂房 2 楼 2700 平方米,将淮创智造产业园 4 号楼的原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中的动力电池拆解线、PACK 电池重组线、电池充放电测试柜等生产线设备部分搬迁,同时对项目租用的厂房进行相应改造项目改造后,原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不再实施,动力锂电池组的生产能力由 (略)组/年降低至 (略) 组/年。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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