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邦外滩壹号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二批前公示
融邦外滩壹号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二批前公示
融邦?外滩*号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一)于2022年10月1 (略) 审查通过,该项目位于平和县小 (略) 西侧, (略) 南侧。建 (略) 场需求的变化以及 (略) 品质的需要,考虑降低建筑 (略) 景观界面,需对该项目设计 (略) 部调整。2024年11月12日 (略) (略) 提出申请, (略) 部调整该项目设计方案,经审核,各项指标符合原设定条件,拟同意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部分:
1.规划分期建设由三期调整为四期,即由原来的规划三期调整为三期和四期,一期、二期的规划分期范围不变。具体分期为:三期为3#、8#、9#、P4#及半地下室,四期为5#、6#、7#楼及半地下室。
2.三、四期的建筑单体尺寸、层数、户型、轮廓、 (略) 部调整,其中8#、9#楼层数由20层调整为18层。
3.三、四期的半地下室轮廓线、车库出入口位置、停车位位置、场地竖向 (略) 部调整。
4.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绿化等配 (略) 部调整。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车位配建表等也做相应调整。
二、单体平面图部分:
1.调整单体的平面图均做相应调整(3#、5#、6#、7#、8#、9#、P4#楼)。
2.半地下室平面图:?三期四期半地下室轮廓线、内部功能、 (略) (略) 部调整。?人防 (略) 、人防分期示意图等做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人意见。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事项。
平和县 (略) 地址:平和县小溪 (略) 25号;
网址:http://**
联系电话:*,联系人:林伟镇
附图:1.融邦?外滩*号总平面图(原审批)。
2.融邦?外滩*号总平面图(调整后)。
平和县 (略)
2024年11月12日
融邦?外滩*号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一)于2022年10月1 (略) 审查通过,该项目位于平和县小 (略) 西侧, (略) 南侧。建 (略) 场需求的变化以及 (略) 品质的需要,考虑降低建筑 (略) 景观界面,需对该项目设计 (略) 部调整。2024年11月12日 (略) (略) 提出申请, (略) 部调整该项目设计方案,经审核,各项指标符合原设定条件,拟同意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部分:
1.规划分期建设由三期调整为四期,即由原来的规划三期调整为三期和四期,一期、二期的规划分期范围不变。具体分期为:三期为3#、8#、9#、P4#及半地下室,四期为5#、6#、7#楼及半地下室。
2.三、四期的建筑单体尺寸、层数、户型、轮廓、 (略) 部调整,其中8#、9#楼层数由20层调整为18层。
3.三、四期的半地下室轮廓线、车库出入口位置、停车位位置、场地竖向 (略) 部调整。
4.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绿化等配 (略) 部调整。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车位配建表等也做相应调整。
二、单体平面图部分:
1.调整单体的平面图均做相应调整(3#、5#、6#、7#、8#、9#、P4#楼)。
2.半地下室平面图:?三期四期半地下室轮廓线、内部功能、 (略) (略) 部调整。?人防 (略) 、人防分期示意图等做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人意见。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事项。
平和县 (略) 地址:平和县小溪 (略) 25号;
网址:http://**
联系电话:*,联系人:林伟镇
附图:1.融邦?外滩*号总平面图(原审批)。
2.融邦?外滩*号总平面图(调整后)。
平和县 (略)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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