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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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

隆化县中关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

隆化县德 (略)

河北 (略)

隆化县德 (略) 关于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 (略) 隆化县中关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升压站中心坐标:E117°57′38.771″,N41°13′29.12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永久占地包括升压站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包 (略) (略) 占地*平方米, (略) 占地*平方米,升压站临时施工场地*平方米, (略) 塔基临时施工占地*平方米, (略) 塔基占地5690平方米。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计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或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在规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道路地面硬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出入车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适当增加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的次数;物料加盖 (略) 。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收集统一交由环 (略) 理;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均能回填;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 (略) 理。

运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太阳能电池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阵列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和生活废水排入一体 (略) 理装置,处理达标后 (略) 绿化或泼洒抑尘等。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备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 (略) 绿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防治措施:升压站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实体围墙阻挡、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流入相应设备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 (略) 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旧光伏组件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 (略) 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 (略) 生 (略) 窗口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目

隆化县中关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

隆化县德 (略)

河北 (略)

隆化县德 (略) 关于隆化中关镇交投200MW光伏复合项 (略) 隆化县中关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升压站中心坐标:E117°57′38.771″,N41°13′29.12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永久占地包括升压站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包 (略) (略) 占地*平方米, (略) 占地*平方米,升压站临时施工场地*平方米, (略) 塔基临时施工占地*平方米, (略) 塔基占地5690平方米。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计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或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在规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道路地面硬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出入车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适当增加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的次数;物料加盖 (略) 。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收集统一交由环 (略) 理;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均能回填;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 (略) 理。

运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太阳能电池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阵列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和生活废水排入一体 (略) 理装置,处理达标后 (略) 绿化或泼洒抑尘等。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备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 (略) 绿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防治措施:升压站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实体围墙阻挡、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流入相应设备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 (略) 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旧光伏组件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 (略) 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 (略) 生 (略) 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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