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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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号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

原权利人:颜杰辉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徐丽花

龙浔镇程田寺格竹器厂A幢5号5层及1层部分

19.12/130.99

住宅/住宅

原产权人颜杰辉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徐丽花继承。

2

浔中镇优山美地1-3幢地下室-1层摩托车位122

0.45/2.53

住宅/车位

3

德化县浔中镇优山美地3a幢20层2001

17.05/96.91

住宅/住宅

4

浔中镇优山美地1-3幢地下室-1层汽车位32

2.24/12.72

住宅/车位

5

浔 (略) 9号优山美地1-3幢-1层摩托车位108

0.45/2.53

住宅/车位

6

浔 (略) 9号优山美地1-3幢-1层摩托车位107

0.45/2.53

住宅/车位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

原权利人:颜杰辉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徐丽花

龙浔镇程田寺格竹器厂A幢5号5层及1层部分

19.12/130.99

住宅/住宅

原产权人颜杰辉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徐丽花继承。

2

浔中镇优山美地1-3幢地下室-1层摩托车位122

0.45/2.53

住宅/车位

3

德化县浔中镇优山美地3a幢20层2001

17.05/96.91

住宅/住宅

4

浔中镇优山美地1-3幢地下室-1层汽车位32

2.24/12.72

住宅/车位

5

浔 (略) 9号优山美地1-3幢-1层摩托车位108

0.45/2.53

住宅/车位

6

浔 (略) 9号优山美地1-3幢-1层摩托车位107

0.45/2.53

住宅/车位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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