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旺丰辉食品有限公司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湖北旺丰辉食品有限公司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 (略) :
你单位委托武汉绿郡 (略) 编制报送的《湖 (略) 分公司(湖 (略) )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湖 (略) 分公司(湖 (略) )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略) 经 (略) 文泉大道21号,该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地约(略).53m2,建设1座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略)吨各类中式酱料、(略)吨各类西式酱料、3.(略)吨各类预制菜。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食堂油烟、酱料生产油烟、预制菜生产油烟、污水站恶臭、边角料恶臭和生产恶臭。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原材料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排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初期雨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污水站栅渣、污水站污泥、废边角料、加工废油、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 (略) 理后经25m高烟囱排放,SO2和NOx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宿舍楼顶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酱料生产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酱料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预制菜生产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预制菜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污水站恶臭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 (略) 理站15m高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略) 内无组织污水站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原材料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略) 城镇生 (略) (略) 理,排放的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 (略) 城镇生 (略) 理厂的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色度和溶解性总固体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15)中B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应通过墙体隔声、安装减振设施、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置资质 (略) 理;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水站污泥池,定期清理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污水站栅渣、废边角料、加工废油、餐厨垃圾、食堂废油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现场更换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做 (略) 置,不外排。
三、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4.972t/a、氨氮:1.497t/a、颗粒物:0.147t/a、二氧化硫:0.103t/a、氮氧化物:0.357t/a。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五、信息公开要求
应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七、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八、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1月29日
湖 (略) :
你单位委托武汉绿郡 (略) 编制报送的《湖 (略) 分公司(湖 (略) )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湖 (略) 分公司(湖 (略) )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略) 经 (略) 文泉大道21号,该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地约(略).53m2,建设1座复合调味料、酱料及预制菜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略)吨各类中式酱料、(略)吨各类西式酱料、3.(略)吨各类预制菜。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食堂油烟、酱料生产油烟、预制菜生产油烟、污水站恶臭、边角料恶臭和生产恶臭。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原材料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排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初期雨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污水站栅渣、污水站污泥、废边角料、加工废油、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 (略) 理后经25m高烟囱排放,SO2和NOx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宿舍楼顶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酱料生产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酱料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预制菜生产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预制菜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污水站恶臭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 (略) 理站15m高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略) 内无组织污水站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原材料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略) 城镇生 (略) (略) 理,排放的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 (略) 城镇生 (略) 理厂的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色度和溶解性总固体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15)中B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应通过墙体隔声、安装减振设施、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置资质 (略) 理;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水站污泥池,定期清理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污水站栅渣、废边角料、加工废油、餐厨垃圾、食堂废油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现场更换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做 (略) 置,不外排。
三、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4.972t/a、氨氮:1.497t/a、颗粒物:0.147t/a、二氧化硫:0.103t/a、氮氧化物:0.357t/a。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五、信息公开要求
应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七、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八、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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