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聚金水产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洪湖聚金水产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委托湖北 (略) 编制的《 (略) 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位于 (略) 峰口镇童星村(原麻豪小学),项目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9007.77m2,该项目租赁峰口镇童星村原麻豪小学的土地,新建生产车间、宿舍、餐厅及锅炉房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虾尾1500吨和风干鱼500吨。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略) 理站臭气及食堂油烟。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用水、蒸煮及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水、锅炉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清洗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及下脚料、锅炉灰渣、废包装材料、 (略) 理站污泥、脱硫渣。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需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表1限定值1;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略) 内无组织污水站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用水、蒸煮及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水、锅炉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统一经自 (略) 理站(格栅+调节+气浮+A2/O+二沉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水作标准后用于鱼塘补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维护设备良好运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下脚料直接暂存于运输车中,收集满负荷后运往饲料厂综合利用;锅炉灰渣交由周边农户收集用于农田施肥;废包装材料集中外售废品回收站;脱硫渣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生活垃圾 (略) 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设备提供商回收;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四、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1t/a、SO2:0.22t/a、NOx:1.32t/a。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六、信息公开要求
应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八、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九、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4月9日
(略) :
你公司委托湖北 (略) 编制的《 (略) 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水产品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项目位于 (略) 峰口镇童星村(原麻豪小学),项目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9007.77m2,该项目租赁峰口镇童星村原麻豪小学的土地,新建生产车间、宿舍、餐厅及锅炉房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虾尾1500吨和风干鱼500吨。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略) 理站臭气及食堂油烟。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用水、蒸煮及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水、锅炉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清洗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及下脚料、锅炉灰渣、废包装材料、 (略) 理站污泥、脱硫渣。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需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表1限定值1;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略) 内无组织污水站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用水、蒸煮及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水、锅炉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统一经自 (略) 理站(格栅+调节+气浮+A2/O+二沉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水作标准后用于鱼塘补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维护设备良好运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下脚料直接暂存于运输车中,收集满负荷后运往饲料厂综合利用;锅炉灰渣交由周边农户收集用于农田施肥;废包装材料集中外售废品回收站;脱硫渣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生活垃圾 (略) 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设备提供商回收;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四、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1t/a、SO2:0.22t/a、NOx:1.32t/a。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六、信息公开要求
应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八、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九、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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