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博物馆藏唐花卉纹石幢等6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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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博物馆藏唐花卉纹石幢等6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4〕1619号



宁夏回 (略) 固原博物馆:


《关于对〈宁夏固原博物馆一级石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书〉进行审核的请示》(宁固博字〔2024〕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唐花卉纹石幢(总登记号:GB*)、隋史射勿墓志(总登记号:FL*)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请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有针对性地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宁夏回 (略) 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档案、结项报告、评估验收材 (略) 备案。


二、不同意所报馆藏清增修 (略) 碑记(总登记号:GB*)、清豁免派买粮石碑(总登记号:GB*)、清代吴大澂 (略) 碑记(总登记号:FL*)、清董少保故里石碑(总登记号:GB*)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根据所报材料,文物状况基本稳定,保护修复必要性不足。应加强预防性保护和监测,如出现影响文物稳定保存的病变,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保护修复。


此复。




(略)


2024年11月6日

,宁夏,固原

文物博函〔2024〕1619号



宁夏回 (略) 固原博物馆:


《关于对〈宁夏固原博物馆一级石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书〉进行审核的请示》(宁固博字〔2024〕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唐花卉纹石幢(总登记号:GB*)、隋史射勿墓志(总登记号:FL*)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请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有针对性地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宁夏回 (略) 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档案、结项报告、评估验收材 (略) 备案。


二、不同意所报馆藏清增修 (略) 碑记(总登记号:GB*)、清豁免派买粮石碑(总登记号:GB*)、清代吴大澂 (略) 碑记(总登记号:FL*)、清董少保故里石碑(总登记号:GB*)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根据所报材料,文物状况基本稳定,保护修复必要性不足。应加强预防性保护和监测,如出现影响文物稳定保存的病变,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保护修复。


此复。




(略)


2024年11月6日

,宁夏,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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