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缩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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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热缩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审查《 (略) (略) 热缩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道 (略) (略)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略) (略) 热缩管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永湖镇老围下村田屋地段天湖高新产业园项目厂房一栋第7层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年产热缩管500吨。

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油墨等。

(二)项目冷水机用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 (略) 理后回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永湖 (略) 理厂进 (略) 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 (略) 理设施,挤出、扩张、印字工序产生的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机油、废抹布、水喷淋废液、废干式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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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审查《 (略) (略) 热缩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道 (略) (略)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略) (略) 热缩管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永湖镇老围下村田屋地段天湖高新产业园项目厂房一栋第7层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年产热缩管500吨。

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油墨等。

(二)项目冷水机用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 (略) 理后回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永湖 (略) 理厂进 (略) 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 (略) 理设施,挤出、扩张、印字工序产生的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机油、废抹布、水喷淋废液、废干式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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