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调解协会招募会员公告
铜川市耀州区调解协会招募会员公告
(略) (略) 调解协会招募会员公告
为全面 (略) (略) 调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主体,全区149个调解组织为支撑的一站式调解体系,团结带领广大调解组织、调解员围绕中心、 (略)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建和培育各类调解组织, (略) (略) 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公告如下:
一、协会职能
(一) (略) 调解工作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调解专业知识;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调解制度,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组织开展调解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交流、宣传推广、理论与实务研究等活动,推动调解制度改革发展;
(三)发动会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开展调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五)协调会员与各类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六)制定并监督实施调解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 (略) (略) (略) (略) (略) 调解协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招募范围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指以单位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个人会员指以个人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
(一)单位会员:
1.全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
2.司法机关下设调解机构;
3.行政机关下设调解机构;
4.个人调解工作室;
5.调解工作社会组织;
6.商事调解机构和调解研究或培训机构;
7.具有调解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
8.其他与调解有关的集体或单位。
(二)个人会员:
1.全区在册备案人民调解员;
2.参与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等)工作的社会人士;
3.从事调解研究、培训工作的人员。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享有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学习、研究、考察等活动;享有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享有协会资源及信息共享的权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及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并履行协会做出的奖惩决定。
四、报名流程与报名时间
有意 (略) (略) 调解协会的调解单位和调解员,请填写好申请表(附件1、2)后向所属地司法所提交材料, (略) 收集汇总后提交筹备组。
报名截至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筹备组联系人:白轩瑶 联系电话:0919-#
筹备组地址: (略) (略) 锦阳 (略) (略) 司法行政服务中心303室
附件:
1. (略) (略) 调解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2. (略) (略) 调解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略) (略) 调解协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docx(略) (略) 调解协会招募会员公告
为全面 (略) (略) 调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主体,全区149个调解组织为支撑的一站式调解体系,团结带领广大调解组织、调解员围绕中心、 (略)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建和培育各类调解组织, (略) (略) 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公告如下:
一、协会职能
(一) (略) 调解工作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调解专业知识;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调解制度,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组织开展调解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交流、宣传推广、理论与实务研究等活动,推动调解制度改革发展;
(三)发动会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开展调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五)协调会员与各类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六)制定并监督实施调解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 (略) (略) (略) (略) (略) 调解协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招募范围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指以单位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个人会员指以个人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
(一)单位会员:
1.全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
2.司法机关下设调解机构;
3.行政机关下设调解机构;
4.个人调解工作室;
5.调解工作社会组织;
6.商事调解机构和调解研究或培训机构;
7.具有调解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
8.其他与调解有关的集体或单位。
(二)个人会员:
1.全区在册备案人民调解员;
2.参与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等)工作的社会人士;
3.从事调解研究、培训工作的人员。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享有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学习、研究、考察等活动;享有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享有协会资源及信息共享的权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及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并履行协会做出的奖惩决定。
四、报名流程与报名时间
有意 (略) (略) 调解协会的调解单位和调解员,请填写好申请表(附件1、2)后向所属地司法所提交材料, (略) 收集汇总后提交筹备组。
报名截至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筹备组联系人:白轩瑶 联系电话:0919-#
筹备组地址: (略) (略) 锦阳 (略) (略) 司法行政服务中心303室
附件:
1. (略) (略) 调解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2. (略) (略) 调解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略) (略) 调解协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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