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 (略) 项目 (略) (略) 交叉口,原规划建筑方案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主任会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复。
因地下车库施工现场基坑开挖时已建双排支护桩,无法向前开挖,如 (略) (略) 安全,可 (略) 坍塌和施工图绘制过程中电气专业和人防专业根据国家规范要求需对地下室配电间、电信间、人 (略) 部墙体进行位置调整。现太 (略) 申请对太湖· (略) 规划 (略) 部调整。
拟调整内容:1、建筑调整:(1)1-3#住宅负一层及夹层电信间、配电间、人防房间、局部墙体调整:(2)地下一层4-A交4-1、4-5轴减少1.5米,面积减少43.35平方米;
2、机动车调整:取消地下一层4-A交4-1、4-5轴位置10辆小型车位,在原位置及旁边新增13辆微型车位(按0.7则算为9辆小型车位)和1辆小型车位,合计10辆,使车位数量不变,微型车位仅供酒店使用。
3、非机动车调整:1-3#住宅负一层及夹层非机动车车位137辆调整至地上商铺A和商铺B南 (略) (不占用地上绿化);本次建筑调整将地下一层4-A交4-1、4-5轴减少1.5米,面积减少43.35㎡;机动车 (略) 部小型车位调整为微型车位(仅供酒店使用),车位数量不变;非机动车减少的137辆车位调整至地上商铺A和商铺B南 (略) 。调 (略) 车位数量不变,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不变,经济技术指标微调。
该 (略) 部调整方案于2024年10月14日经专家评审通过,设计单位已按专家及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优化调整方案在项 (略) 站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期: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太湖县自然资 (略)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
电话:0556-(略)
地址:太湖县晋 (略) 337号